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

看陈凯希如何自圆其说(一)

-亦然-

陈凯希说要捍卫小股东的权益,可是,到目前为止,他一直都在“骑劫”小股东,以小股东的名义,到处破坏小股东的利益。可是,他所谓的捍卫小股东权益,事实上是“名不符实”。

他还要捍卫商联会的利益,要捍卫“华社”的利益,要捍卫“民族事业”,更妙的是,他还要捍卫商联控股董事的名誉,要为他们打下台阶。聪明的商联客,心里难过的周芝简,请告诉我,陈凯希到底在捍卫谁的权益?

你说小股东嘛,不大像。商联会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向商联控股要1千万令吉“回馈金”(等于商联控股缴足资金的百分之十),而且没有要求先征求全体股东的同意。股份制公司,股东权利最大,商联会怎么可以对股东的投资“上下其手”?

还有,回资计划,陈凯希等人一直说不董事一意孤行想通过的决议案,对小股东不利。可是,在商联控股顾问和12董事宣布不在8月6日股东特别大会行使投票权利,陈凯希说他们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才这样决定的,还说后面有隐形的手。事实上,商联控联董事及顾问是要把决定权交由小股东,陈凯希应该额首称庆才对,而且同时也放弃他本身的投票权,为何又置疑?莫非这不是他想要看到的结果?

更令人喷饭的,就算小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回资计划,陈凯希不会罢休,会把事情带上法庭。他说这是迫不得已的。

请问,陈凯希,小股东有没有授权你把事情带上法庭?

请问,你尊不尊重小股东的决定?

请问,陈凯希是谁在逼你?是你自己吧!还是商联客?

明显的,大股东陈凯希组织捍卫小股东权益筹委会,一开始就名不正言不顺。事情演变到今天,陈凯希还在颠三倒四,自圆其说。历史将会证明,商联控股仍然无法在陈凯希所说的期限里上市,里头还存有许多变数,没有人可以控制的变数。这对小股东绝对会有利吗?

周芝简相当然耳的说小股东更愿意继续分到丰厚的股息,而不是可以套现的股票。照周氏的专业角度来看,情况可能如此。可是,商联控股小股东的意愿是怎么样的,我们不知道。

陈凯希说要捍卫小股东权益,难于自圆其说。

陈凯希要捍卫的,还有商联会的利益。什么利益?回馈金、商联会会长当商联控股主席。

回馈金商联控股已经在过去给了约1千万令吉,可说仁至义尽。商联会再要求,就说不过去了。可是,陈凯希告诉商联会,如果你不要求,对不起商联会过去的领导人(包括林源德?)。他还误导商联会理事,说商联帝沙属于商联会的。不把商联会拉进来,陈凯希是独木难撑;商联会想到可以拿到一些回馈金,选择与陈凯希共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可以壮大他的声势。

商联会会长是当然的商联控股主席,也是陈凯希“杜撰”的。根本没有这回事。可是,陈凯希又误导了商联会理事,以为真有这回事。

2 条评论:

匿名 说...

個人利欲造就民族企業的海市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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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hefreemedia.com/index.php/columns/21193
個人利欲造就民族企業的海市蜃樓

辯駁謝清發《民族企業的幻象-利與義之爭》(原文刊載于7月31日東方名家版)

“民族企業演化成海市蜃樓,誰該負起責任?難道是拼搏獻出血汗錢,投資商聯控股的小股東嗎?既然認爲「跳不出商業的規律,徒然高喊發展民族企業口號,卻無實質內容」,抱著這種心態來搞民族企業,這種人就應該立刻滾出商聯控股,換成其他有理想有抱負者接手發揮!”

有〉〉〉和〈〈〈符號的段落為辯駁内容。

自去年9月爆發商聯控股「資本回退計劃」風波,商聯控股人(主要是顧問丹斯里顏清文)跟「捍衛商聯控股小股東權益委員會」主席陳凱希一直對著干,后來又引來了兩位華團與商團領袖,即商聯會會長丹斯里鍾廷森和華總會長丹斯里林玉唐的介入調解到偏幫陳凱希,這使到8月6日的商聯控股特別股東大會的爭執,愈來愈白熱化。
〉〉〉首段開場立即顯示作者欠缺中立和客觀。兩位丹斯里從調解到介入,存在曲折離奇盡心竭力的過程,千萬不要抹煞他們的貢獻和犧牲。還有提醒作者留意糊塗事,8月6日不僅特大而已,之前舉行的常年股東大會才屬主菜。作者眼中只有特大,恰好與商聯控股核心董事不務正業的做法不謀而合,即千方百計要通過懷有隱議程的特別決議案(回資削資)。〈〈〈

沸沸揚揚鬧了一年,為小股東請命而且準備不惜坐牢的陳凱希,是否已成功讓小股東感染到商聯控股這個民族企業,即將在「資本回退」后沒落的情緒,而顏清文與其他12名商聯控股董事,在堅持「民族企業是騙人的口號」下,卻蠻有信心地表明將在806投票表決「通過資本回退議案」時棄權。13董事擁有14%投票權,剩下的80%,需有75%贊同才可通過議案,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小股東如何決定?
〉〉〉首先更正,「通過資本回退議案」非常誤導性,真正為「通過資本回退和資本削減90%議案」,連基本論點都無法掌握,如何能提出建設性意見呢?13董事爲何棄權?作者又再閉口不提,其實他們是怕觸犯公司法令132(E)3修正條文,因爲他們若果投下贊成票,等於是有利益上的衝突,還是明目張膽的那類。〈〈〈

馬華首創控股公司
1969年大選是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及社會劇烈變遷的分水嶺。鐵腕統治我國的第二任首相敦拉薩,于1970年推出了為期20年的新經濟政策。其目標有二,一是重組社會經濟,二是消除貧窮。
在重組社會經濟過程中,土著至上主義及官員施政偏差令華社產生危機感,再基于就業升遷機會的不公,又加上單元主義的文化教育政策,使到許多專業人士紛紛移民外國。
拿督李三春在1974年4月8日,接替退隱的敦陳修信出任馬華代總會長,為配合翌年7月的黨選,他在75年5月提出馬華決定成立一個龐大的企業公司,以確保華人在新經濟政策下,于1990年時可享有合理的經濟地位。
于是馬化控股于同年成立,由能言善道的商人兼馬華總會長陳群川負責策劃推動業務,並周游全國苦口婆心呼籲華人參股投資,也帶動其他鄉團紛組控股公司。這也包括陳群川之海南同鄉組織的「大洋控股」,后來紛紛被「帶去大西洋」。有先見之明的華教界前輩陸庭諭,早在70年代末就提出警告:你有控股,別人有控控股。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這些陳腔爛調,作用只不過拉長文章。但是有一個重點應該一提,控股投資活動開始轟轟烈烈,然後慘慘淡淡收場,最大的根本就是領頭人心術不正,讓個人私欲征服公德良心。打點花花綠綠的鈔票或是價值連城的產業,若沒有把持堅強的道德觀念,加上有效的企管監督輔助,走上錯誤軌道私人佔據的機率很大,商聯控股就是這個樣子成爲民族企業的海市蜃樓!〈〈〈

作為大馬華裔商人最高組織的商聯會,也在搞大企業的浪潮下向大企業進軍。商聯控股就是被目前商聯會領導人形容為「嘔心瀝血的結晶」。它從1981年5月21日正式註冊到1984年9月公開招股,歷時3年多。
在營運4份之一世紀后的今天,除了商聯帝沙在沙巴州的一萬7千依格油棕園,拜棕油價格歷年來穩定上升而牟利外,商聯控股在其他各行各業的投資,皆一敗塗地,虧損收場。
〉〉〉納悶的是,「一敗塗地,虧損收場」多數是近期的事,既然這樣,總該有人負起責任鞠躬下台,商聯控股就應該帶來新陳代謝,引入新血全面改革管理層。世局瞬息萬變,有多少個機會或多少資金可讓控股董事糟蹋呢?〈〈〈

雖然當年許多華裔是在民族自救的號召下投資商聯控股,而成為小股東,他們也期望在3、5年后會獲得回利,但是在左3年右3年地等了25年后的今天,其他華資鄉團控股已煙消雲散后,為了民族大義的小股東已垂垂老矣,他們還會繼續「痴痴地等」下去嗎?難道還在期待商聯控股可以為他們謀取更多的股益嗎?
〉〉〉追究責任,作者為何不譴責商聯控股在這方面的失敗?
特別是,本來可以期望集中出售帝沙股票獲得巨大回酬,商聯控股核心董事爲何不這樣做?期望商聯控股可以為小股東(也是老股東)謀取股益,並不是通過唯一辦法“回資削資”特別決議案來達致。都說了,這是一個對大股東帶來巨大利益,並且危及商聯控股未來發展的重組計劃。〈〈〈

應循法律解決問題
商聯控股的13董事持有約14%股票投票權的董事,于725決定放棄對「資本回退」議案作出投票,一方面反映他們深切了解小股東的心聲,因此,他們相信小股東會支持該議案,另一方面則顯示他們內心的無奈與委屈,因為他們維護小股東利益的善心與行動,卻被誣陷為居心不良。
〉〉〉遵循法律法律解決問題,理論上可行,可是實際完全不通,也是一個兩敗俱傷的下下之策,不到毫無選擇的地步萬萬不可採納。
作者讚揚董事放棄投票舉動,「反映他們深切了解小股東的心聲」,這是可笑又天真!「內心的無奈與委屈」正是如貓哭耗子欠缺真實,一方面怕投票(是贊成票)后難逃法律責任,一方面萬一不通過有關特別決議,他們的“大計劃”無法落實,内心掙扎之苦可想而知,決不是什麽被冤枉的心態。〈〈〈

視商聯控股為民族企業,其實是新經濟政策實行后華裔內心苦悶的條件反射。任何企業都是利字當頭與經濟掛帥,它跳不出商業的規律,也胥視其管理的透明度與掌握市場的供求原理。徒然高喊發展民族企業口號,卻無實質內容。究其實,不是小股東的華裔何曾關注過商聯控股的發展?當華小與獨中面對匱乏經費時,有人大聲疾呼商聯控股作出捐獻嗎?要深造而無經費的清寒子弟,只會想到去尋求李氏基金的協助,如果商聯控股不曾為華社最堅持的文化教育事業作出貢獻,它還是民族企業嗎?
〉〉〉這個就是作者的辯護重心。民族企業演化成海市蜃樓,誰該負起責任?難道是拼搏獻出血汗錢,投資商聯控股的小股東?既然認爲「跳不出商業的規律,徒然高喊發展民族企業口號,卻無實質內容」,抱著這種心態來搞民族企業,這種人就應該立刻滾出商聯控股,換成其他有理想有抱負者接手發揮,説不定可以讓商聯控股脫胎換骨免得淪亡!
霸住茅坑不拉屎,就是現今商聯控股垂垂老矣前景不樂觀(當然那幾個有大量股權的例外)的寫照。要恢復民族企業的本來面貌,就必須大刀闊斧帶來改革重生!而這種改革的決心與動力,最大阻力就是來自以顏清文為首的董事派!
商聯控股成立初期,強調的為執行六大任務(全部是與華社經濟發展有關),主要目標為振興華社經濟,這是自動自發的行動,商聯控股應該責無旁貸的推行,不然有辱當年華社通過集資(首先五千萬後來增至一億)來支持的熱忱。
捐獻給文化教育事業,這只是其中一個商聯控股的義務,但這種基本義務,看來商聯控股也無法履行。
擧一個例子,1999年董事部答應把135萬紅股中的一半捐給獨中華教,最近卻才揭露這些股票其實被核心董事濫用,轉而設立「商聯控股教育基金」,整個過程全屬黑箱作業欠缺交待。騎劫屬於獨中的捐獻股票(估計今日值得幾百萬令吉)證明,商聯控股在核心董事部領航之下,不但對華社的經濟扶持毫無顯著作用,就連一個小小的教育奉獻也無法做的像樣點!〈〈〈

有鑑于此,說白了,商聯控股只是一家公司,而一旦公司發生問題,就應該依據公司法令及其他商業法律去解決,若有董事貪贓枉法大可報警捉人,不必勞煩林玉唐與鍾廷森兩大華團商團領導人出面斡旋不果后,卻連自己也不顧身份地卷入。
〉〉〉開弓沒有回頭箭,報警捉人為最後的選擇。何況,這些華團前領導人,若果證明有錯被提控,他們的顔面要往何處擺?林玉唐與鍾廷森出面調解,就是本著希望這些人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可惜他們不領情反而猜疑和欺騙調解人,所以才有今天的左右爲難局面!〈〈〈

令人吊詭的是,顏清文一直是被攻擊與壟斷媒體集團打壓的對象,反而商聯控股股票暴增的楊耀才與張福財卻非攻擊目標,這里面是不是有著隱議程?
〉〉〉吊詭什麽?顏清文是兩個機構(商聯和帝沙)的董事局顧問,身份為實權董事,就如安華先生對於公正黨的崇高地位一樣。君不見他為商聯控股全權代表,負責對外喊話、發文告和刊登聲明廣告,就連採取起訴誹謗行動,也是一伙人一同進退。
其他人充其量,只不過是顏清文的傀儡或合作夥伴而已。我們有理由相信,楊耀才與張福財,其實是受顏氏幕後操縱和按照指示辦事,射人先射馬,這層道理不難明白。
整個商聯風波,很大程度都是與兩個人有關,顏氏以外就是林源德。最近隨著12位董事宣佈特大不投票,也就是等於他們與顏林兩人結盟,站在與小股東唱反調的對立面。〈〈〈

顏清文在90年末領導隆雪華堂,積極推動民權運動,也提出華社訴求,力爭白小重開,為深受立白病毒拖累的豬農請命及反對媒體壟斷,為華社立了大功,但是卻也得罪了各方權貴。這不禁令人懷疑負有「使命」者,是衝著顏清文而來。
〉〉〉作者大概還活在崇拜英雄好漢的武俠虛擬意識之中。按照這種邏輯,一位平日道貌岸然的好好先生不可能犯罪,犯罪了也情有可原?顏清文是商聯風波的主角,又長年接領董事費負有董事責任和義務,商聯控股有什麽行差踏錯,若不是針對他和跟他一塊共進退的盟友,還要把矛頭指向誰?
如果有這麽清風亮節,就不會暗中發揮壟斷影響力,令兩大中文電子媒體對商聯風波諱莫如深!這點作者怎麽忘了不提一句?
還有動輒法庭訴訟(還是用小股東的資金呢)或申請封口庭令。爲什麽如此做呢?因爲有些人的連篇謊言或所謂解説真相,若果公開討論,辯白論據多麽不堪一擊!〈〈〈

商聯控股的小股東應在806作出明智的決定!
〉〉〉綜上所述,806小股東一定要行使小刀鋸大樹的權利。分為三個單元:
其一為在常年大會發言環節中,小股東可以針對種種商聯課題提出質問,既然商聯控股沒有公開主辦匯報會釋疑的習慣,小股東一定要打破沙鍋問到底。
其二,如果對董事會的答案不感滿意,小股東可以考慮表態,對決議案第2(核准董事費)3、6、7、9和10(以上決議為重選與小股東立場對立的董事)投下反對一票。這樣董事部才會正視小股東的不滿心聲和變天要求。
其三,在常大之後隨即舉行的特大中,對唯一的“回資削資”特別決議案投下反對票。到目前爲止,經過多番和各個角度探討之後,看不出可以讓它通過的理由。〈〈〈

匿名 说...

許慶琦講得很中立且論點正確,實在是想不到任何理由可以辯駁,文中他也抨擊陳凱希呢?(陳氏已向他公開道歉),你們不好盲目反對此文!

怕就怕你們這些槍手,許氏何人都懵懂!

商聯控股風波‧許慶琦:證明誰是誰非‧建議聘審計師展開調查
星洲日報: 顏福順/獨家報道2008-07-31

許慶琦:1999年保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協調委員會反對商聯帝沙上市的5大理由如今一一應驗;我希望商聯控股袞袞諸公回頭再看刊登於1999年11月4日的《商聯控股敬告股東書》,再給華社一個解釋。(八打靈再也30日訊)商聯控股第一任總經理(1984年期間)許慶琦說,為了證明商聯控股風波的誰是誰非,他建議商聯控股召開另一項特別股東大會,以尋求通過委任一名知名審計師展開調查審計的議案。

他說,這項調查審計將對商聯控股公司的操作,包括如果存有不妥之處展開調查,然後把調查結果公諸於市;若證明商聯控股現任董事沒有做錯,就可還回清白;而根據現今法規一旦調查結果有違規事件,那麼審計師應提呈予有關當局以採取法律對付行動。

許慶琦(59歲)在接受本報專訪披露,商聯控股董事們應敢於接受並促成上述議案,而股東們應給予支持這項建議,並積極的推動才是。

“在法律框架下,董事部應聘請律師和審計師來處理商聯控股風波。”

他指出,如果調查審計結果能對商聯控股顧問丹斯里顏清文還原清白,那麼商聯控股捍衛股東權益籌委會發起人陳凱希可坦蕩蕩向董事部道歉。

依法行事則無愧於股東

他說,陳凱希在此風波中所指責的“核心董事“,包括顏清文和董事主席丹斯里林源德都畢業自南大,受過中華文化薰陶,了解“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要董事部本身依法行事,便無愧於全體2萬5千多名股東和華社。

他透露,陳凱希所帶出的商聯控股擁有商聯帝沙42.87%股權跌至29.82%的疑問、商聯工藝虧損上億令吉到倒閉、錢到哪去、運作有何不妥、一直提出反對“雙資議案”(資本減縮及資本回退)、商聯會要的又是甚麼及之後商聯控股何去何從,董事部都應給股東們和華社一個明確的方向。

管理方式須改變
股東無需急於脫售股票

許慶琦說,商聯控股2萬5千多名股東無需急於一時股售手中股票,如果要脫售,先決條件是商聯控股管理方式必須改變,即以大馬商聯會為主導,再以一般商業公司管理方式來運作。
他認為,商聯控股的董事誰做錯事,便要負起責任,以面對董事部和股東們的問責。

“我曾是招股負責人之一,所以對股東有道義上的責任,十多廿年來我看到商聯控股運作的漏洞,即股東結構(規定不容許有大股東、屬於公共公司)的問題,造成操作不夠透明度,在這情況,它必須由擁有崇高的道德標準和自律的管理層才能管理好。

1999年我與董事部對話時,董事部曾答應成立獨立的稽查委員會,但沒有落實。”
此外,他說,當年1982年他因捲入一項事故,董事部成立以陳凱希為首的調查委員會展開調查,他因而被逼離職(後通過法律途徑勝訴);不過,商聯控股屬下公司發生一連串的虧損,包括商聯嘉美虧損40萬令吉、商聯工藝虧了上億令吉,董事部為何沒有成立調查委員會呢?

“這樣是否持有雙重標準?董事部這樣做對得起良心嗎?公平嗎?負責嗎?”

雙資議案一旦通過
商聯控股將名存實亡

許慶琦說,8月6日的商聯控股特別股東大會一旦通過“雙資議案”,商聯控股將名存實亡;屆時,商聯會就愧對2萬5千多名股東與華社。

“雙資議案一旦獲得通過,也等於賣掉了商聯控股持有商聯帝沙29%股權的盈利來源,往後也就沒有了其他方面的盈利來源了。”

他說,商聯會作為商聯控股的創始人,有道德上的責任去保證商聯控股繼續生存及發展,把商聯控股拉回正軌,即初創時期的目標;只要商聯控股能獲注入專業有效的管理,那麼便可重新出發。

他認為,此風波鬧到今天,商聯會領導人不能說“沒有道德上的責任”,商聯控股沒有履行初創時六大重點任務的承諾,商聯會愧對2萬5千多名股東。“當年人們是相信商聯會的金招牌,才入股投資。”

他說,1999年以他為首的“保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協調委員會”,反對商聯帝沙上市,當時反對的理由一一應驗了,證明當時我們的做法是對的,現任商聯控股董事部應給予我們一個合理答覆;而這批董事包括陳凱希,所以陳氏也難逃責任,所有時任董事應負起法律上的責任。

1999年反對商聯帝沙上市
許慶琦:5現象應驗主

許慶琦今日說,他曾是“保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協調委員會”主席,在1999年以五大理由極力反對商聯帝沙上市,但如今這5個現象一一應驗了;五大理由是:

●商聯帝沙如果上市,以公司現今的業績及證券監督委員會公共公司上市條例第十章3(bii)條文來判定,商聯控股上市的機會幾乎等於零;

●擬議的商聯帝沙上市條件,派發紅股予董事和執行人員對商聯控股一般股東極為不公平;

●商聯帝沙削價發售新股嚴重損害現有股東的利益;

●商聯帝沙一旦上市,商聯控股集團將失去一個穩固可靠的盈利,以現金來源嚴重影響公司業務發展;

●商聯帝沙若上市,董事部將來可利用上市公司的資金,逐步反收購部分商聯控股股權,成為變相大股東為所欲為。

“我們的理由非常具體,今天都一一發生了。商聯帝沙削價發售新股,第二年就虧了約4千萬。”

他說,當年,作為商聯控股董事主席的林源德曾公開對外說,董事部計劃在數年內讓商聯控股上市,如今又說商聯控股根本不可能上市,這種說法是自欺欺人及不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