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星期三

商联控股告华社书


2 条评论:

匿名 说...

商聯控股常大特大倒數8日-

從商聯會逐點反駁告股東書,引証顏清文等人的18大罪狀:

(一)謊話連篇,否定與商聯會的悠久淵源。

(二)不擇手段,濫用已故丹斯理黃文彬的名聲回絕批評。

(三)歪曲歷史,土地權課題選擇性突出對自己有利的事項。

(四)分化離間,腰斬商聯會與商聯控股、以及商聯蒂沙種植的密切關係。

(五)背信棄義,作爲投資臂膀,以下犯上不斷破壞母體商聯會的公信力。

(六)過橋抽板,1999年利用商聯會平息風波后忘卻恩情以怨報德。

(七)轉移視綫,煽動小股東在回饋金課題上,誤解商聯會貪得無厭。

(八)無中生有,陷害他人于不義,捏造一千萬回饋金索討數字。

(九)奚落尊嚴,無理拒絕丹斯理緟廷森和其他調解人長達半年的斡旋努力。

(十)出爾反爾,談判缺乏誠意專搞破壞,不肯發授權書給土著聯昌及提供詳細資料。

(十一)隱瞞事實,不尊重5月10日商聯中央理事會和6月28日第62屆常年會員大會(核准法律追究)的決定。

(十二)監守自盜,一些董事個人或家族的商聯和帝沙股權大量增加,嚴重違反社會契約和存有不良動機。

(十三)交待含糊,幾年來商聯持有的43%蒂沙股權大量遞減疑點重重。

(十四)故弄玄虚,放棄特大14%投票權混淆焦點,美其名實踐民主,其實要逃避法律責任。

(十五)言行偏差,誤導大衆,讓華社對商聯風波感到困擾,而從中達到商聯和帝沙私有化目的。

(十六)一手遮天,惡劣回應陳凱希等人,代表小股東提出的種種質疑或建設意見。

(十七)出賣利益,照顧大股東損及小股東,資本回退削減計劃懷隱議程,美其名容易套現和取得可觀回酬。

(十八)牽強附會,淡化商聯控股作爲華資民族企業的原本宗旨,忽略六大任務振興民族經濟。


明天倒數7日:騎劫獨中基金,商聯控股公信力何在!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四 31, Jul 2008 11:00 am 标题: 商聯控股對不起華校獨中!

--------------------------------------------------------------------------------

1999年董事部答應把135萬紅股中的一半捐給獨中華教,最近卻才揭露這些股票其實被核心董事濫用,轉而設立「商聯控股教育基金」,整個過程全屬黑箱作業欠缺交待。

騎劫屬於獨中的捐獻股票(估計今日值得幾百萬令吉)證明,商聯控股在核心董事部領航之下,不但對華社的經濟扶持毫無顯著作用,就連一個小小的教育奉獻也無法做的像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