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6日星期五

颜清文的一封公开信--陈凯希歪曲事实

以上文告已经在国内各华文报章刊登,内文如下:

颜清文的一封公开信
陈凯希歪曲事实
我从国外回来,看到了商联会中委会于5月10日在太平开会后所发表的文告,以及一些中委在记者会上所作的谈话。我的直接反应是失望, 我觉得一些中委可能受到陈凯希的某些误导。
依法行事、先行仲裁
针对沙巴州政府拨地的问题,我是依据政府文件及国家与州土地法,说沙巴州政府于1983年拨出的1万7千英亩种植地,不是拨给商联会的,而是拨给商联帝莎的,如果我的说法错了,我建议可以由律师团加以仲裁,无需对簿公堂。

我先前建议,商联会与商联控股可以协商共同聘请三位或更多位双方认可的律师,由其中一名资深律师当主席,以对有关土地主权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加以仲裁,取得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答案,让大家心服口服。这样的处理,比对簿公堂更有好处,可以节省时间、金钱。

我认为,为什么要上法庭告商联控股,这样做法会花大笔钱,花时间,要耗十年八年在法庭进出,为的是什么?为何不选择省钱省事,又能快速寻得公正答案的仲裁?这是我不明白的地方。
土地注册商联帝莎名下
陈凯希说,当年黄文彬要求沙巴州政府把土地注册在商联帝莎名下并没有获得商联会中央理事会的授权,这是陈凯希歪曲事实。因为黄文彬做这件事的确有得到商联会中央理事会的赞同。

我要严辞责问陈凯希,黄文彬已不在人间,你看准已不能回应,于是便对他作出毫无根据的指责,这样做你的良心过得去吗?

黄文彬已不在人间,对陈凯希的指责不能回应,但我还在。我有责任为黄文彬讨回公道。当年我是黄文彬的助手,帮忙处理商联会和商联控股重要事件。我敢大声说,当年黄文彬为商联会所做的一切,都有得到当时的理事赞同的。

陈凯希公开声称自己在今天是红色资本家,他赚到了钱,就可目空一切,他企图清算黄文彬,他这样说黄文彬,只是为了应付在法庭面对的案件,求打胜官司。他竟然违反常理,把已逝世、无法回应的人拉出来当作挡箭牌。

我对商联会一些中委相信陈凯希所说,指黄文彬越权,在无决议案同意下把沙巴土地注册在商联帝莎名下,感到遗憾。

我在法庭告陈凯希诽谤,他为了脱身,居然连礼仪都不顾,除了想把商联会牵涉在内,还企图清算黄文彬。
陈凯希查到什么“证据”?
商联会成立已六十一年,过去曾为华商做了不少有意义的事。黄文彬任会长期间,把商联会推上更高一层楼,无论在华社或在政府里,都享有一定的地位。林源德做会长期间,也做得很好。

陈凯希企图清算黄文彬,说他当年做事越权,没有决议案支持。这点如果能成立,那25年前的商联会董事们不全是阿斗,被黄文彬带去“荷兰”还不懂吗!到了21世纪,伟大的陈凯希居然查到这个“证据”。这里我想以小人心态问陈凯希,你是许多社团和协会的会长或总秘书,请问你这二十多年来,你以会长或总秘书代表各社团和协会发表的谈话和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文字议案支持你吗?

我今天再次自费刊登文章,是要再次呼吁商联会,应该先找仲裁,聘请三位或更多位双方认可的资深律师,由其中一位担任主席,对土地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仲裁,查明事实与真相。这不但省钱和省时,而且相信在一年内就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裁决。我相信在律师界还可以找到三、五位或更多位,有经验和有学识的律师做仲裁,不需要动用到什么英女皇律师。
颜清文 谨启
2008年6月6日

6 条评论:

匿名 说...

good

匿名 说...

kasi dia lah!

匿名 说...

叫陈凯希别在报章上乱讲话!!!

匿名 说...

http://thefreemedia.com/index.php/columns/20588
顏清文6月6日諾曼底登陸-商聯風波烽煙再起?


418商聯風波網絡系列特稿

首要解説,爲什麽商聯控股顧問顏清文突然在6月6日,灑下下大量金錢,刊登一封莫名其妙的公開信廣告?

這封信來得不是時候,正逢燃油電費暴漲,巨大社會效應開始發酵。顏清文廣告檄文在開源節流的呼籲聲中格外引人注目,他有錢不用在賑災救急是他個人的選擇;在各大華文報章刊登公開廣告(其實發文告效果也一樣)廣傳心聲也是他本人的自由。但是,切莫忘記他曾經入稟法庭申請庭令,禁止他人公開談論商聯風波,如今他竟然挺身而出為商聯課題“大聲説話”,還不能夠因此判斷他為一個崇尚言論自由的人士。

尤其,回應顏清文的論調要特別小心,説不定身為律師的他,在這個諾曼底登陸紀念日發表付錢的公開獻辭,個中含有什麽厲害的法律招術請君入甕。

廣告的出現,除了商聯小股東以外的每一個華文報讀者,都知曉商聯風波火苗重新點燃,兩峰對峙的局面隨時產生。當然,裏面或還暗藏兩個用意:
(一)顏清文害怕商聯會真的採取法律行動,爲土地主權問題起訴商聯控股。因此希望通過輿論界製造壓力,或是製造錯覺以爲陳凱希從中煽風引火。
(二)公開指責陳凱希“歪曲事實”,貶低他的人格,達到博同情、挑撥離間和轉移視綫的目的。

可惜顏清文使用的手法未免太笨拙了一點,2007年10月9日,本地五家中文报刊登一项不寻常的五千言文字广告,即颜清文主导的《我對商聯風波的總結》已經清楚提到:
這將是我(顏氏)面對一些似是而非的指責,自掏腰包來作出的回應。日後,我將不再對凱希的談話作出任何回應,但保留個人法律權利。他若掌握任何我違法亂紀的證據,如果他還相信馬來西亞的司法,就應該向相關單位舉報。我不願意再浪費無謂氣力與他在這事件上糾纏不清。

八個月后自打嘴巴公開喋喋不休的,就是上面言論的同一個發表者。他可能沒做好功課忘了曾經說過的話,或是出現明顯的“選擇性失憶”症狀。可是奇怪顏公記性有時卻超頂絕佳,可以公然叫囂“肯定有得到理事贊同”(指八十年代的那塊沙巴州地皮註冊帝沙名下);此外他曾經斷然形容“沒有我就沒有地”,這也是小股東必須學會接受的論據。他倒是忘了很重要歷史部分,沙巴棕油地真正的主人乃商聯會,商聯控股只是借出名字的投資臂膀。扭轉歷史這麽快速有效,難怪商聯控股當年打的旗號“民族企業”也蕩然無存,許多小股東對此巨大再轉變一時還無法適應,這果然是顏清文特有的領導特色。

否定民族企業是千古罪人

與此同時,我們促請陳凱希回應顏清文的挑戰行動,就是儘快向執法當局(證券交易所或反貪局)投報股權轉移的不規則行爲,因爲既然這個就是顏清文所要求的!而且一路來他還沒有提出圓滿的回答,無法斷定誰是無辜誰在抹黑?那就交給有關當局去調查做出結論,商聯小股東一定會支持到底!股東利益維護至上嘛!

以下逐段分析顏清文在6月6日發佈的公開信内容:

顏清文說:
陳凱希歪曲事實
我從國外回來,看到了商聯會中委會于5月10日在太平開會后所發表的文告,以及一些中委在記者會上所作的談話。我的直接反應是失望,我覺得一些中委可能受到陳凱希的某些誤導。

注腳:
顏公是在國外度假回來,明明知道商聯會在5月10日太平有重要(討論商聯風波課題)的中央理事會議,過後又發生驚天動地的512四川地震,他前後大約兩周不見影蹤,不像是一位關心時事動態的前華社高層領袖和商業巨擘。
當然,這個並非重點,他所謂“一些中委可能受到陳凱希的某些誤導”,按新聞報道,好像是全體商聯會領導層(包括總會長丹斯理鍾廷森)都對顏清文領導的商聯控股有巨大意見,雙方關係已到達對簿公堂的地步。据了解,商聯會中央理事會對商聯控股否定和拖延“回饋金”義務、拒絕集體出售帝沙股權等事件強烈不滿,跟陳凱希(一路來揭露商聯控股内部不規則行爲)沒啥直接關係,如何扯來一塊講呢?


顏清文說:
針對沙巴州政府撥地的問題,我是依據政府文件及國家與州土地法,說沙巴州政府于1983年撥出的1萬7 千英亩种植地,不是撥給商聯會的,而是撥給商聯帝沙的,如果我的説法錯了,我建議可以由律師團加以仲裁,無需對簿公堂。
我先前建議,商聯會與商聯控股可以協商共同聘請三位或更多位雙方認可的律師,由其中一名資深律師當主管,以對有關土地主權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並加以仲裁,取得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答案,讓大家心服口服。這樣的處理,比對簿公堂更有好處,可以節省時間、金錢。可惜,沒有得到積極的回應。
我認爲,爲什麽要上法庭告商聯控股,這樣做法會花大筆錢,花時間,要耗十年八年在法庭進出,為的是什麽?爲何不選擇省錢省事,又能快速尋得答案的仲裁?這是我不明白的地方。

注腳:
這段文字“護地”心切動機顯露無遺,沒有什麽難明白之處。土地撥給商聯帝沙沒有錯,但帝沙屬於商聯控股,商聯控股(一個投資臂膀)又是從母體商聯會(一個社團機構)子宮中呱呱墜地,這種的血源關係才是商聯會堅持的立場。如果要通過名律師仲裁(顏清文的提議)土地主權,萬一任何結果出爐,有沒有法律約束力很重要。如果對顏清文等商聯控股當權派不利,例如可能要交出土地,他們是否會遵守裁決屬於一個大問號。
何況,商聯會過去半年來,成立專案小組通過談商積極尋求解決方案,然而過程中出現商聯控股當權派(請參考5月10日后相關新聞報導)對談判不認真、缺乏公信力、出爾反爾和故意拖延時間等的不良現象,連涵養佳好脾氣的丹斯理鍾廷森都按捺不住投訴被耍弄,又如何教人相信另一場仲裁能夠有始有終呢?


顏清文說:
土地註冊商聯帝沙名下
陳凱希說,當年黃文彬要求沙巴州政府把土地註冊在商聯帝沙名下並沒有獲得商聯會中央理事會的授權,這是陳凱希歪曲事實,因爲黃文彬做這件事的確有得到商聯會中央理事會的贊同。
我要嚴辭責問陳凱希,黃文彬已不在人間,你看准已不能回應,於是便對他作出毫無根據的指責,這樣做你的良心過得去嗎?
黃文彬已不在人間,對陳凱希的指責不能回應,但我還在。我有責任為黃文彬討囘公道。當年我是黃文彬的助手,幫忙處理商聯會和商聯控股重要事件。我敢大聲說,當年黃文彬為商聯會所做的一切,都有得到當時的理事贊同的。
陳凱希公開聲稱自己在今天是紅色資本家,他賺到了錢,就可目空一切?他企圖清算黃文彬,他這樣說黃文彬,只是爲了應付在法庭面對的案件,求打勝官司。他竟然違反常理,把已逝世、無法回應的人拉出來當作擋箭牌。
我對商聯會一些中委相信陳凱希所說,指黃文彬越權,在無議決案同意下把沙巴土地註冊在商聯帝沙名下,感到遺憾。
我在法庭告陳凱希誹謗,他爲了脫身,居然連禮儀都不顧,除了想把商聯會牽涉在内,還企圖清算黃文彬。

注腳:
“連禮儀都不顧”這種形容,用在顏清文廣告内容較爲恰當,例如直接稱呼“黃文彬”而不是比較符合禮儀廉恥觀念的“已故丹斯理黃文彬先生”就是,儘管他(顏氏)身份是已故黃的後輩。
既然已故黃已不在人間,不是說提出當年的土地問題就對他(已故黃)不敬。如果這種邏輯成立,那麽很多事情都無法拿出來問責或是歸根究底了。何況,當年已故黃文彬兼任商聯會總會長和商聯控股董事主席,當時處理雙方利益衝突方面問題不大,那像現在的“刻意”安排下,商聯會不能也無從介入商聯控股的管理工作,而商聯控股不見得很樂意回饋母會,變成一個像失控的私人企業多點。
現在的商聯控股董事主席丹斯理林源德,在2003年早已卸下商聯會會長職位,可是卻沒有放下商聯控股的管理大權。他幾年來與顏清文等人組成小集團,與商聯會貌合神離同床異夢,這倒是不爭的事實。就算沒有陳凱希等前董事帶頭揭發商聯風波的種種内情,真相也會逐漸被其他小股東揭發出來的,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
顏清文再度提陳凱希為“紅色資本家”,補充一點,顏氏本人是1956年鐘靈中學學潮被開除的左派學生領袖之一,紅色背景多少也留下一點痕跡,中國大陸的時評家稱呼他(顏氏)為“愛國的海外僑領”!但是,無論是“紅色資本家”或“愛國的海外僑領”,為具有廿四年歷史的商聯控股小股東(全馬有二萬餘個人或單位)爭取利益、捍衛他們的權益還有堅持商聯控股當年成立的(民族企業宗旨)目標最為重要!


顏清文說:
陳凱希查到什麽“證據”?
商聯會成立已六十一年,過去曾為華商做了不少有意義的事。黃文彬任會長期間,把商聯會推上更高一層樓,無論在華社或在政府裏,都享有一定的地位。林源德做會長期間,也做得很好。
陳凱希企圖清算黃文彬,說他當年做事越權,沒有議決案支持。這點如果能成立,那25年前的商聯會董事們不全是阿斗,被黃文彬帶去“荷蘭”還不懂嗎!到了21世紀,偉大的陳凱希居然查到這個“證據”。這裡我想以小人心態問陳凱希,你是許多社團和協會的會長或總秘書,請問你這二十多年來,你以會長或總秘書代表各社團和協會發表的談話和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文字議案支持你嗎?
我今天再次自費刊登文章,是要再次呼籲商聯會,應該先找仲裁,聘請三位或更多位雙方認可的資深律師,由其中一位擔任主席,對土地問題進行研究,並加以仲裁,查明事實與真相。這不但省錢和省時,而且相信在一年内就有一個合情合理的裁決。我相信在律師界還可以找到三、五位或更多位,有經驗和有學識的律師做仲裁,不需要動用到什麽英女皇律師。

注腳:
上面的段落才是顏清文廣告的旨意。問題是他挑戰陳凱希公佈查到的“證據”,那邊廂通過陳思源律師樓起訴陳氏(還有周芝簡和黃朱強)誹謗,另外還申請法庭臨時禁令,不准各造發表有關商聯風波言論,結果今天華文報章寫商聯風波都感覺戰戰兢兢。網絡上也很奇特的,很少有撰稿人多談商聯風波,莫非這裡(網絡)存有一個無底吞嚙黑洞?
現在顏清文通過廣告文字呼籲還他一場公道,真的是非常可笑了!
尾部分提到商聯會會長已故黃文彬和林源德(2003年換班)的豐功偉績,唯獨遺漏(或是有意?)現任的會長鍾廷森,是不是暗寓現在的不行了?話可不能到唇邊留半句的!
已故黃文彬生榮死哀沒有人反對,但林源德的評論或有不同。有人說在林氏掌權時期,商聯控股開始有規劃的與商聯會劃分界限,變成兩個毫無關聯的組織,這個重大變化倒是值得探究原因。其他的不妨一提,林源德去年會員大會上大喊“喉嚨痛”,不願對商聯股票莫名轉移的質問做出交代,顏清文現在對此積極讚揚林氏,真的是有點古怪啦!

總結一句:

顏清文6月6日突然抛出莫名的廣告,徒然浪費金錢沒有實際意義,也代表商聯風波進入另一個新的階段。跟他對立的,除了捍衛小股東權益籌委會主席陳凱希外,越來越多的小股東立場動搖,紛紛加入反對陣營行列。一個企業的生存和壯大,有賴于管理層的誠意和能力,現在遇到顏清文粗糙廣告推波助瀾下,肯定的一個演變爲,商聯控股企業再度引發信心危機。

根據公司法令,商聯控股必須在上次(去年9月28日)算起的15個月内召開常年會員大會,不然股東成功召集至少10%股權也能夠來場特大。
也許,顏清文正期待或策劃這一天儘快到來,一舉解決所有的棘手商聯問題。

匿名 说...

上面这种才叫回应,哈哈!

匿名 说...

商联客:看来你可是捍委会的一份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