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

期待商联纠纷调解有成


120 条评论:

匿名 说...

調解單位應該準備好,若是整個斡旋工作失敗,應該全盤公佈談商紀錄和進程!

看看是否又是顏清文搞鬼!是否他挫敗所有和解努力。今年年初與商聯會首輪談商(有關土地和主權問題),有人把商聯會玩弄于股掌之中,這是歷史的慘痛教訓。

當時,商聯會代表相信顏清文一方,以爲他口頭答應捆綁出售帝沙股票(商聯控股的29%和楊張二人的28%),就言出必行不會有變卦或出爾反爾。

偏偏後來的演變就是商聯會被耍了!

顏清文等人當日拒絕白底黑字協議理由為,不願與陳凱希在一張紙上簽名,當時商聯會談判代表相信這一夥人算是德高望重不會行騙反悔,沒想到真的上了大當。

“狼來了”故事只能說一遍,這次顏清文會否搬出同樣橋段?大家必須提高警覺,見過鬼怕黑不重要,重要是要把鬼的真面目揭發出來!

匿名 说...

从上面的扫描影本,有星洲日报的字样和日期格式,可见得你们八成来自商联控股或帝沙办事处.

原来用的是商联控股的资金支持这个部落格的,你们做得不够,也不好,有愧面对商联股东 !

匿名 说...

就是要談談而已,天南地北無所不談,談來談去就是不想達到具體的和解方案,這就是顏清文等的心情寫照。

現況保持越久越好,反正商聯控股有大把的現金可動用,顏清文就利用來打官司登廣告付商聯風波維持費什麽的。

原來商聯控股可以動用的資金高達一千五百萬,顏清文爲何不一早來落實民族六大經濟承諾?如果這筆大錢不挪出來作爲和解用途,那會落入誰人之手?

新聞來源
星洲日報‧文:黃清壕‧2008.10.04

商聯與商聯控股‧商聯風波仍無法平息
國內 2008-10-04 12:18
(吉隆坡)商聯控股風波暫時無法平息,作為中間人的商聯會代表,無法與商聯控股董事會在週五(10月3日)舉行的談判會議中,達致實質性結果,惟商聯會13人小組將儘快召開會議,討論有關事項。

消息指出,雙方沒能就和解方案達致協議,其中涉及的原因很多,也很複雜,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

“我想現在也不方便多說甚麼,說太多反而會讓情況複雜化,無論如何,商聯會13人小組將儘快召開會議,以商談有關事項。”

消息週五告訴《星洲日報》,他希望和解方案能夠出現轉機,談判雖還不至於破裂,但他認為整個談判過程已拖了好長一段時間。

消息指出,在他的印象中,所有大大小小的和解會議或談判已舉行過許多次,但卻迄今都沒有達到實質性結果。

據瞭解,商聯會代表週五與商聯控股董事會進行談判會議,以商談和解方案,但卻無法達到實質性協議。

另一方面,商聯會署理會長兼13人小組主席拿督林國璋強調,雙方現階段仍在針對一些細節展開商談,以尋求和解方案,他同時強調,談判仍有商榷空間。

繆進新:未討論要陳凱希道歉
不認同會議無結果

針對有報導指商聯控股董事會堅持捍衛商聯控股股東益權籌委會發起人陳凱希,在和解方案公佈前三天道歉,對此,商聯控股董事主席繆進新指出,這不是首要討論的課題。

詢及在週五的談判會議中,是否有談及要求陳凱希道歉一事時,他回應說:“陳凱希在一開始就中傷商聯控股,他要道歉是理所當然的事,沒有必要特別去討論。”

另外,繆進新不認同指週五舉行的會議沒有達致結果的說法,因為商談仍在繼續。

他表示,如果沒有結果,就要繼續商談,以談出一個結果,而不是馬上就要達致實質成果。

星洲日報‧文:黃清壕‧2008.10.04

匿名 说...

商联控股应该或合法捐献予商联会吗?相等于税后盈利三成左右的捐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吗?或者,几位董事决定就可以了?

从报上知悉所谓的“商联控股和谈”从“以个人名义做出捐献”演变成“由商联控股做出捐献”。

陈凯希先生认为这或会导致小股东误解为商联会剥夺了股东们的权益。

商联控股事件至今已经超过一年了,此时此刻的我感慨万千。

到底有多少商联控股的股东了解控股公司发生了什么事情?不了解的股东到底有没有尝试去了解事情的真相?

曾经有人问过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控股董事部不以高价将蒂沙种植股卖给收购者然后将钱给回股东而坚持要以减控股公司股方式将蒂沙种植股分给控股股东(必须冒股价狂跌之憂)?

在情,在理以及在财务观点上来说,怎样说也说不过去。只是,至今尚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更奇怪的是,后来的事发展为商联控股董事部,商联会及陈凯希三方的“和谈”,整件事好像与小股东的切身利益无关!

小股东没有任何特别期望,只希望小股东的利益受到各方(华社的领袖)的真正照顾,整件事情不会变成让小股东欲哭无泪的历史惨剧。

匿名 说...

顏清文是主家,由他來全權決定商聯控股的命運。所以商聯控股的資金,等於是他個人的財產,他要怎樣使用,小股東管得著嗎?

換句話説,球在他的腳下,他選擇如此不得人心的踢法,我們小股東也無可奈何。

難怪儸,有人在一年開始,千方百計要《當今大馬》和《獨立在綫》對商聯風波絕口不提,原來是想逃過互聯網上的輿論審判和制裁。

如果不是心中有鬼,犯得如此做法?越想越有大道理在裏面。

匿名 说...

顏清文人在中國,這個網頁就故態復萌更新得太緩慢,什麽緣故呢?封口是好法子嗎?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一 06, Oct 2008 1:15 pm 标题: 很窮的丹斯里人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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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文在2004-2006入窮籍之前,早就做好手續,把家當財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了,所以他說他是窮光蛋,這點沒錯。

但是也是同個窮光蛋,在商聯和帝沙兩家控股公司的巧妙股權轉移過程中,“栽培”出兩位億萬富翁楊燿才和張福財,

很不簡單。

還有,現在處於攤商關鍵時期,顏清文和林源德這對難兄難弟,身為商聯風波的主要角色,偏偏溜之大吉留在中國考察私人事業,然後派一些毫無話事權的人物與商聯會糾纏不清。

這也是很厲害的招數,儘管屢試不爽。

中國報網絡新聞
商聯3造私下調解
捐獻回饋問題卡住無寸進
(吉隆坡5日訊)根據探悉,商聯控股風波,3造(商聯會、商聯控股及捍衛商聯控股小股東權益籌委會)私下仍努力進行調解,唯進展被一直如何捐獻回饋商聯會的問題所卡住。
商聯控股董事顧問丹斯里顏清文今日受詢時指出,他很窮,沒有錢捐獻。

“陳凱希(捍衛商聯控股小股東權益籌委會發起人)指我是丹斯里中最窮者,哪裡有多餘的錢捐獻出來。”

顏清文是針對陳凱希建議商聯控股當事人,以個人身分捐獻,回饋商聯會開創商聯控股的貢獻,作為解決商聯控股風波的方案之一,受詢時如此回應。

顏清文目前與前商聯控股董事主席丹斯里林源德都在中國。

另一方面,林源德受詢時,表示不欲置評。

不過,消息說,商聯控股風波3造的調解人仍努力穿針引線,盡量消除彼此矛盾。

商聯控股董事之一拿督祝聖才指出,此事還是交由商聯控股冷靜處理。

匿名 说...

你們還在春夢不覺曉?

商聯風波開闢了第二條戰綫,顏清文背腹受敵,你們還不開工保護主人?

真沒用,都是飯桶!

匿名 说...

應該通過輿論公開審判顏清文!

大馬中華工商聯合會(商聯會)今天中午將發表出師表,在商聯控股和帝沙種植種種不法事件(統稱商聯風波)中,全面聲討顏清文等一夥。

上法庭討公道當然事在人爲,但是整個程序可能拖宕良久。商聯會應該考慮發動輿論力量,無論是平面或互聯網媒體,公佈所有確實證據,看看我們的德高望重、有頭有臉人士做了什麽好東西。

商聯風波和新紀元風波截然不同,新紀元風波是學術自由和主權管理立場各異,但維護華教的宗旨不變,從董教總或柯嘉孫博士的角度都一樣。

商聯風波與此有別,小撮人濫用公共控股公司資金和職權方便,明明是看守民族企業落實六大民族經濟目標,結果卻耍弄骯髒手段,將企業變成少數幾個人擁有的商業機構。這裡面牽涉民族道義和商業道德淪陷的大是大非課題,絕不可輕易放過濫權枉法者。

何況,顏清文最懂輿論力量的巨大,要不然他就不會從去年開始,即影響兩個中文電子媒體《獨立在綫》和《當今大馬》封鎖商聯控股風波新聞。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

輿論公審是終結商聯風波的最好方案!

匿名 说...

當今大馬和獨立在綫隱瞞的商聯風波真相

無風不起浪,作爲國内最大的華團經濟組織,大馬中華工商聯合會針對商聯控股風波,起訴六位以顏清文爲首的現任或前任董事兼大股東,這層面的意義非常重大。

商聯會別無選擇尋求法律途徑追討公正,從訴狀起訴理由,我們可以得悉,這起風波考驗華社對於民族道義和商業道德的信念,因此需要全無保留的曝光。

根據報章報導摘錄,前華社知名人物顏清文等人面對的指控如下:

(一)違背商聯會當初的信託,拋離當初商聯會創辦商聯控股商聯帝沙的宗旨和方針。

(二)損害商聯會原有權益和公信力,以及眾多小股東利益。

(三)經過多次接洽商談全無誠意和解,因此商聯會惟有付諸法律行動。

(四)80年代創辦的商聯控股商聯帝沙,本意作為民族企業、貫徹六大任務扶持民族經濟,結果全盤被否決。

(五)商聯會爭取到沙巴州政府撥地,以信託方式作爲商聯控股和後來的商聯帝沙起家本錢,功勞全被否定。

(六)商聯會的組織制定與屬會一家親,同時委派各有關負責人出任商聯控股及商聯帝沙董事,以保持融洽的信託關係,這也在有心人的擺佈下全然斷絕。

(七)嚴重違背承諾和信託,未負起責任照顧商聯會權益,導致商聯會失去對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的主導權及引起相關問題。

(八)以商聯會信託人和委派身份擔任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董事、在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的企業交易中違反信託責任。

(九)違背1965年公司法令第131條款、不再有資格擔任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董事。

(十)導致商聯會、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等方面蒙受巨大損失,因此需要作出適當賠償。

匿名 说...

从商联会的诉讼内容来看,你说商联会没有被陈凯希影响我就不相信。从一开始,商联会就有不可靠人的隐议程。那就是要钱。开始的时候,本来向商联控股要一千万,后来,发现这将得罪小股东,马上转口向商联控股大股东要钱。

本身在商联控股一股都没有,在商联帝沙的股份靠人家捐献。今天反而告人家没有照顾他的利益,这是什么世界?

为什么只是告六位董事?宋兆雄,林锦胜,林玉唐,叶健召等也是董事,为什么他们没有当被告?

商联控股董事部,本来有十七位董事,难道六位董事就可以决定公司一却的事情。

醒醒吧,商联会。别落人话瓶,好吗?

匿名 说...

商联控股枪手张赐兴问得好,那就让大家更了解真实情形吧!

问1: 商联会本身在商联控股一股都没有,在商联帝沙的股份靠人家捐献。今天反而告人家没有照顾他的利益,这是什么世界?

答1: 问得好,一股都没有,为什么要插一手?
A 追究土地的权益。
B 超过两万的股东都是相信商联会才投资商联控股,今天受欺负,利益有损,道义上能够不出手吗?



问2 为什么只是告六位董事?宋兆雄,林锦胜,林玉唐,叶健召等也是董事,为什么他们没有当被告?

答2 就是那6位公司受重委任为管理委员会的董事出问题,不找他们找谁?找枪手张赐兴???


问3 商联控股董事部,本来有十七位董事,难道六位董事就可以决定公司一却的事情。

答3 颜清文(是大股东,挂名顾问,实是“控制董事”)和蒂沙大股东本来就不该在控股。你将对了,他们持着大股权就以为可以决定公司一却的事情,可以不依公司法令131条文,只顾本身利益。

匿名 说...

顏清文從中囯吃風回來了,今天應該有到office,部落格管理人快點向他討酬勞所得,讓這個網站復活吧!這樣半生不死非辦法也!

匿名 说...

“ 顏清文在2004-2006入窮籍之前,早就做好手續,把家當財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了,所以他說他是窮光蛋,這點沒錯。

但是也是同個窮光蛋,在商聯和帝沙兩家控股公司的巧妙股權轉移過程中,“栽培”出兩位億萬富翁楊燿才和張福財,

很不簡單。”

我开始相信上述的话了。

我开始怀疑:

当年的颜xx是真窮籍还是假窮籍?

兩位億萬富翁楊燿才和張福財是真億萬富翁或者是颜xx的代理人或挂名人?

要不然,億萬富翁受听或受控制于曾经“报过窮籍”的人,你相信吗?

这次商联会采取起诉行动令人鼓掌赞扬,这才是真正的华团!

其他华团呢?跑去哪里了?

好多为自豪正义之士的知名人士呢?让两万多的小股东受所谓华社领袖欺负你们还是静静的,不惭愧吗?

匿名 说...

丹斯里,没有做坏事,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不用怕,明理的股东会支持你。

就他们放马过来。

时机成熟,小股东就可以起诉商联会,欺骗大众。原因为在商联控股招股的时候,没有说沙巴的土地是属于商联会。

各位记住此事,好戏还在后头。

匿名 说...

小股东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六 11, Oct 2008 7:46 pm 标题: 对商联控股董事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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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东,你说的对。颜清文这一只老狐狸,真的奸诈。

说什么给我们小股东回馈利益,到今天什么都看不到,不了了之,什么讯息都没有。

你叫我们怎样支持你们这些董事?

以前我们会支持商联控股,因为林源德做主席,说话还算中立。

现在,缪进新这位新任主席,根本就是颜清文的一粒棋子,任由颜清文指示,自己没有头脑,发表一大堆废话,一看就知道没有料,要如何领导商联控股,如何照顾我们这些小股东?

我们已经对商联控股董事们失望!

匿名 说...

這個商聯控股的官方網站冬眠了?

應該不是,因爲主要的寫手謝x發忙民政黨的黨代大會,這幾天會回來的!

匿名 说...

暴风雪的前夕,总是特别的宁静。

匿名 说...

就像陈小鸟去外国读书,也是说去就去一样。

匿名 说...

网主,各位颜清文的亲信和文化打手, 你们还睡不醒啊!

是不是有问题了?

匿名 说...

天空是棉被,大地是床铺。

匿名 说...

如此平静,陈凯希给我的钱,岂不是白拿了!

匿名 说...

预告:

黨代大會一过,风云再现!

匿名 说...

顏清文的槍客,除了謝X發還有一些報界記者,最近在吃政治飯趕政黨的黨代,過了民政又有馬華大會,下星期就正常的。

可惜呀!光明揭露顏清文爆粗口的新聞,又說打官司越久越有鬥志長命百嵗的精華部分,這個網站錯過了,真令人惋惜!

匿名 说...

"颜清文讲的对,他已经七八十岁的老人,有谁敢保证,接下去的人,会大公无私的把商联控股继续经营。"

假如商联控股董事部认为商联控股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他们应该召开一个股东交流会,向股东说明商联控股的实际情况,而不是自拔自为,为所欲为!

假如董事部真的要照顾股东的利益,怕接受人会欺骗股东,最佳方案就是将控股高价卖掉,然后将所得全部还给股东。

整一年多了,商联控股董事部就拿出真诚的心与股东交流过吗?

怎样狡辩也好,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心人的不良企图。

很可惜的是颜清文等人太了解大马华人的心态,太了解华社领导人的不负责任(尤其是乡团领导人,至今有采取过任何如召开会员交流会讨论商联控股事吗?),所以他们才敢如般作为!

坦率而言,商联控股事件充分的显示华社的悲哀,笔者看到的只有陈凯希,林国璋,周芝简和锺廷森几位傻瓜愿意冒给那些无天良的人攻击,还惹上官司。

到现在为止,我还看不到上述者在商联控股事件能够得到什么益处???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四 16, Oct 2008 6:32 pm 标题: 爲什麽非常需要通過庭令凍結商聯控股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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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文大公無私?

說上面話的人,我敢肯定他對商聯風波一知半解,只是盲目的維護顏清文,説不定還是吞併陰謀的幫兇之一。

好,這裡一口氣做出説明。

爲什麽非常需要通過庭令凍結商聯控股資產?

顏清文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否定他聯合其他五個人,通過股權割讓強佔商聯控股和聯號公司商聯帝沙。(詳情請參考陳凱希部落格的貼文,再不然這裡的舊聞)

這些手法肯定非正常的商業投資活動,這裡簡述部分:

1.)成立相關公司吸收商聯控股股份。

2.)利用股東急于套現的心理開出吸購賤價。

3.)將相關公司割讓在私人名下,理直氣壯。

4.)由此自己不必出或只是最低本錢,説不定還是挪用商聯控股的本來資金。

5.)黑箱作業局内人交易完成上述過程,保持高度神秘。

6.)有策劃性情況下最後完成控制大量股權,也掌握董事部支配權。

(注:帝沙股項有一點不同,但萬變不離其宗,例如通過某些手段一放一吸或左右股票價格待機入場等等)

顏清文小集團不願外人進入商聯董事局監督或參與決策,清楚證明他另有所圖。商聯控股不是挂牌公司,不必凡事向股票交易所報告(然後再向股東發佈),所以有許多黑暗一面,若是沒有代表在裏面絕難察覺。

顏清文說根據公司法,不能隨便委任董事代表。這個根本為廢話,他本身擔任商聯控股的顧問,其實便是一個自立的實權角色。對外發言代表公司説話,對内則發號施令可以擺免或委任任何董事職位,其他人不得有異議。他精心安排心腹進入董事「管理委員會」,真正爲了執行一些隱藏議程。

所以說,若果真的成立一個稽查審計單位,便能夠或起碼找出一些蛛絲馬跡,明白他們過去做了什麽事。何況,這些聲聲清白的人,在強大的事實前謊話連篇或含糊交待。若還是不敢面對小股東,故意逃避稽查審計課題,為的是什麽?

一句成語帶完:做賊心虛也。

凍結商聯控股資產,等於是貫徹「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的説法,可以保證答辯人顏清文等人,不會做以下勾當:

1.)將商聯控股現金移走作其他用途。

2.)通過朋黨公司侵佔商聯控股的利益(例如股息)。

3.)將商聯控股資產移去中國,通過與私家生意交曡投資牟利。

4.)利用商聯控股的資源,公然作私人訴訟起訴或抗辯用途。

5.)任由商聯控股自生自滅或保持低調,但緊咬28.98%的帝沙股權左右董事局。

6.)將帝沙的沙巴油棕土地全部或部分出售,寧爲玉碎不爲瓦全!

凍結令對於商聯控股的傷害在所難免,但是上面所說的任何一項,以顏清文等人的人格紀錄,有誰能保證不會發生?如果真的發生了,誰人蒙受損失?不消說是小股東、商聯會、華社等等方面。這樣即使最後贏了起訴官司,也是拿到一個被瓜分殆盡的商聯控股空殼!

至於美化顏清文,指他不在的話,商聯控股就後續無人的説法,也是更爲可笑。商聯會的元老提議,商聯控股的控制權應該和管理權區分清楚。管理工作交由專業人士負責,而董事部成員必須人品正直沒有利益衝突者擔任,還有限定個人或團體擁有的股權上限,這些都是很好的建議,只有顏清文一伙不同意而已。何解?還用説明嗎?

帝沙股項大跌股東損失

順道一提,帝沙股項今天重挫到每股0.70令吉,今年年初若是接受商聯會安排捆綁出售,最少可賣得1.20令吉,為商聯控股帶來數億令吉現金。可是,顏清文的忠實盟友張楊兩人,卻在指示下不願脫手。因爲他們真正的
目標,為增加手中股權達到三十巴仙以上,為私有化霸佔油棕財路鋪路。

如果你真的為小股東著想,就不會對這大筆損失無動於衷,還相信顏清文一伙會帶你走上康莊大道。不來認清真相,譴責顏清文策劃整個商聯風波,還可以容忍其自大狂傲的作風,如果不是他身邊的皇親國戚,就是被他所哄騙的人才會這樣子。

還有,我們講的是商聯控股風波,不必故意用其他課題(例如什麽普洱)來逃避現實自貶身份吧。

匿名 说...

匿名 说...

匿名 说...

不滿起訴控股董事程序 商聯會法律組3人辭職

2008年10月20日
報導 - 蔡青翰

(吉隆坡19日訊)當商聯會入稟高庭起訴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數名現任和前任董事後,商聯會13人小組中的3人,卻因對籌備起訴程序不滿,而向13人小組主席拿督林國璋及商聯會總會長丹斯裡鐘廷森提出辭職。

這3人是總財政拿督洪禮璧、中央理事兼法律組主任黃文華律師及法律組副主任拿督黃沛楠律師。他們也是13人小組中的6人法律小組成員,其他3名成員是副總秘書拿督蔡國治、法律組副主任蔡文洲律師和中央理事陳懷安律師。

他們的辭呈對商聯會起訴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的影響仍有待商確,但對準備向董事「開戰」的商聯會必然形同打擊。

據理解,3人已在昨日向商聯會遞交辭職函件,基於週日不辦公,相信兩名領導仍未收到函件。

據可靠消息指出,3人是不滿在整個起訴過程中,身為法律小組成員對很多事情不知情,在即要負起責任,卻對起訴過程不瞭解的情況下,他們對此大感不滿。為了不愧對後人和其他商聯會理事,他們選擇離開法律小組。

對起訴進展不瞭解

據理解,從5月10日中央理事同意通過法律途徑爭取主權,聘請律師、起草文件僅由一兩名法律組成員負責,其他法律組成員無從插手,外聘律師也未和法律組主任討論案情,就連總會長和署理總會長對起訴準備工作進展也不甚瞭解。

消息說,黃文華等人並不反對對商聯控股和帝莎董事採取法律行動,但他們對外聘的印裔律師所擬的訴狀有各別看法,認為訴狀內容薄弱,起訴不宜倉促進行。

他透露,有一名義務華裔律師中肯表示,商聯會要取回沙巴土地主權勝算不高,但商聯會領導卻把案子交給信心十足的印裔律師。

消息說,不諳中文的印裔律師,無法詳閱商聯會和商聯控股的文獻和剪報,卻言之鑿鑿,穩操勝券,這種說法令人質疑。

消息稱,該名律師沒有根據要求,向13人小組提呈分析報告,讓商聯會決定,而是一個人說了算,萬一敗訴,如何向華社交代?

他認為,任何起訴行動除了從法律角度出發,也必須顧及商聯會的地位,因為此案所涉及的人物在華社內赫赫有名。

無論如何,消息認為即便黃文華退出6人法律小組,仍能以商聯會法律組主任身份,在中央理事會上對法律訴訟提出看法和追問。

洪禮璧在受本報詢問時已證實辭去職位,但基於目前身在北京而無法詳談此事。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商联会办事也是这样透明的,如何领导华商呢?

老股东,你怎么说?

匿名 说...

老股東的通告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二 21, Oct 2008 2:55 pm 标题: 天亮了,顏清文等正式收到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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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股票交易所網頁公佈!

重要資料中譯本如下:
訴狀收到日期:2008年10月20日
起訴人(代表商聯會):

(1) 丹斯理鍾廷森

(2) 拿督林國璋

答辯人:

1.丹斯里顏清文

2.丹斯里林源德

3.張福財

4.楊耀才

5.繆進新

6.拿督陳法盛

7.商聯控股有限公司及

8.商聯帝沙有限公司

訴狀内容:
答辯人對商聯會犯下失信、失職、行爲不檢行爲。

起訴要求:
(1) 判決17,000 公頃沙巴農業土地,商聯帝沙(土地註冊名字)以信托方式代商聯會持有。

(2) 判決第一到第六位答辯人通過一些商業交易(代表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在商聯控股持有的商聯帝沙股權轉移中(直接或間接),犯下失信、失職行爲。

(3) 判決第一到第六位答辯人觸犯1965年公司法令131條款,即在股權交易時候,向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董事部隱瞞私人利益。

(4) 喻令第一到第六位答辯人喪失商聯帝沙信托/委任董事身份。

(5) 第一到第六位答辯人對商聯會、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做出損失賠償。



原文:

Company Name :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Stock Name : UNICO
Date Announced : 21/10/2008


Type : Announcement
Subject : WRIT OF SUMMONS SERVED ON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COMMERCIAL DIVISION)
SUIT NO. D1-22-1853-2008


Contents :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Unico-Desa") wishes to announce that it had on 20 October 2008 been served with a Writ of Summons and the Statement of Claim in respect of a suit filed by (1) Tan Sri William Cheng Heng Jem and (2) Dato’ Lim Kok Cheong (both suing as the President and Deputy President of the Associated Chin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 Malaysia (“ACCCIM”), and for and on its behalf) in the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collectively, the “Plaintiffs”).

The said suit was filed by Messrs. Tommy Thomas on behalf of the Plaintiffs against (1) Tan Sri Ngan Ching Wen; (2) Tan Sri Dato’ Lim Guan Teik; (3) Teoh Hock Chai @ Tew Hock Chai; (4) Dr. Yeong Cheong Thye @Yeong Yue Chai; (5) Mew Jin Seng; (6) Dato’ Tan Huat Sheng; (7) Unico Holdings Bhd; and ( Unico-Desa (collectively, the “Defendants”).

The Plaintiffs allege that the 1st to the 6th Defendants had, inter alia, acted wrongfully, in breach of trust and in breach of fiduciary duties and are accordingly accountable to ACCCIM for their wrongful conduct.

The Plaintiffs seek, inter alia, the following reliefs against the Defendants:-

(1) A declaration that a piece of agricultural land located in Sabah and measuring approximately 17,000 acres currently registered in the name of Unico-Desa is held in trust by Unico-Desa for and on behalf of ACCCIM;

(2) A declaration that each of the 1st to the 6th Defendants acted in breach of trust and breach of fiduciary duties in respect of certain corporate dealings of Unico Holdings Bhd and Unico-Desa and/or acquiring, whe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shares in Unico-Desa belonging to Unico Holdings Bhd;

(3) A declaration that each of the 1st to the 6th Defendants acted in breach of Section 131 of the Companies Act, 1965 in failing to disclose to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Unico Holdings Bhd and Unico-Desa their personal interests in the various corporate dealings;

(4) An Order that each of the 1st to the 6th Defendants be removed as trustee/nominee director of Unico-Desa;

(5) That each of the 1st to the 6th Defendants pays exemplary and/or aggravated damages and costs to ACCCIM, Unico Holdings Bhd and Unico-Desa.

Unico-Desa is in the midst of taking legal advice from its solicitors with regards to the said suit and will instruct its solicitors to vigorously defend the same. Unico-Desa will enter an appearance, through its solicitors, in respect of the said Writ of Summons.

This announcement is dated 21 October 2008.

匿名 说...

如果顏清文欠你們的薪水(稿酬),可以找張天賜解決,不要白白被人搵笨!

匿名 说...

肖克
听说小鸟到美国读书去了。是吗?
能否告知一二?

匿名 说...

帝沙股跌到七毛多,还可能进一步滑跌。你知道吗?股价如此凄凉,对颜清文的打击很大,例如收入缩水、被银行逼仓等,不能如期出粮大家要体谅。

匿名 说...

最大损失的是商联会。

看来商联会要他们捐一千万给商联会由于股市行情不好,又要靠吹了。

匿名 说...

那六个人损失更惨重,平白不见了几千万,至于有没被银行逼仓,那就很难讲。这几天他们都静静的,颜清文到office统筹一切。

还听说,这个部落格的主人(某资讯主任)由于表现不佳没法为颜清文漂白,被颜公臭骂一顿,至于有没有用上三字经,有待他来这里证实。

匿名 说...

股市大跌!顏清文,林源德及他的豬朋狗友們大虧錢。自己沒錢了,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的錢也給他們拿去花了,小股東們的錢也給他們吃光了!

他們自己公司的資金都有問題了,那里還有錢請人來當他的槍手,這個商聯控股的網站都幾個月沒人寫了,好可憐!

顏清文要不要陳凱希借錢給你?我幫你講,他是我的老友,不用利息。

匿名 说...

陈凯希会借钱给姓颜的?孬想!

姓颜的现在官司好多,没钱请律师,最好自己重操旧业为自己辩护。还有吩咐在中国的二奶打包自理,这样可以省钱很多!

匿名 说...

一个月没新贴文了,玩完了吗?一路走好!

匿名 说...

一个月没新贴文了,玩完了吗?一路走好!

匿名 说...

这个商联控股风波的网站,已经很久都没有新贴了。自从缪进新当上了商联控股的主席,我们小股东完全没有得到任何有关商联控股的讯息或最新进展,比起之前丹斯里林源德当主席的时候,不断地给我们发出信函,澄清一切陈凯希所讲的。今天的缪进新,什么都不会讲,只是等待颜清文的指示。

一直以来,我们质疑陈凯希所讲的一切,最近他不断地在发表最新的指责,包括要控告商联控股董事们。缪进新为什么你不反驳他?

商联会为什么要告商联控股?

股市又大跌,商联帝沙也跌价,小股东损失惨重,你们要如何帮我们?我们这些小股东要怎样继续支持你们这些董事?!

匿名 说...

一場股災,把商聯控股身價從億萬貶值到千萬。那些董事是不會關心這些的,他們不顧小股東的死活。

不過,這些董事從億萬富翁落難到千萬富翁,打擊也不小,現在是划地自限閉關避難,過一天就是一天!

匿名 说...

我只希望控股的董事们会注意:

商联蒂沙董事部不应该冒冒然的利用公司款项去回购自己的股。

看起来,股市还会继续跌,继续回购股票只会不停的亏钱!

那些钱,小股东也有份的呀!

匿名 说...

他妈的,商联蒂莎是屎堆,害我输钱!

匿名 说...

周芝简会计师说得有道理,大家请看:

Notice of Shares Buy Back by a Company Pursuant to Form 28A
Reference No UPB-081031-E6E40

Company Name :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Stock Name : UNICO
Date Announced : 31/10/2008


Date of buy back from: 20/10/2008

Date of buy back to: 30/10/2008

Total number of shares purchased (units): 6,957,000

Minimum price paid for each share purchased (RM) : 0.650

Maximum price paid for each share purchased (RM) : 0.730

Total amount paid for shares purchased (RM) : 4,923,242.11

The name of the stock exchange through which the shares were purchased :
Bursa Malaysia Securities Berhad

Number of shares purchased retained in treasury (units) :
6,957,000

Total number of shares retained in treasury (units): 18,134,539

Number of shares purchased which were cancelled (units) : 0

Total issued capital as diminished
:
Date lodged with registrar of companies : 31/10/2008

Lodged by :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Remarks:

© 2008, Bursa Malaysia Berhad. All Rights Reserved.

分析:

蒂沙全部股票。。。。883,200,000
控股有29% 。。。。(256,000,000)
控制者等38%。。。(334,800,000)
市场-长期拥有者。(150,000,000)
市场-流动者。。。 142,400,000
自己从市场买回。。。18,100,000

超过10%!很清楚的有很大的嫌疑董事们可能自己玩自己公司的股票,健康吗?

商联控股及蒂沙的董事部绝对有责任向股东交待!

匿名 说...

颜清文走佬?股票大跌他面对很大经济劫难!

匿名 说...

原来商联控股当年搞商联工艺时,有这个网站的:

www.unicoh.com.my

现在没了,没眼见!

帝沙控股呢?听说还停留在传真机时代!

匿名 说...

裁员风吹起,商联控股办事处一早就裁员。员工只剩下寥寥几人,甚至和帝沙种植共用一些人,扫地的阿嫂也兼任接线女。

但是颜清文肯定在位到天长日久!

匿名 说...

老股东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三 19, Nov 2008 6:12 pm 标题: 颜清文跳进黄河也难以弥补滔天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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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沙股票一蹶不振,吉隆坡股票市场近日这种情景屡见不鲜。但是,帝沙从民族企业商联控股衍生出来,商联控股还是其中一个庞大股权持有者,因此帝沙走势表现,紧紧牵动母体的命运,不能不受关注。

可以知道的为,商联控股拥有的29%帝沙股票,在这次的股灾之中,价值大约贬低约35%,从RM256,000,000(每股RM1.00左右)跌到 RM166,400,000(每股RM0.65左右),足足蒸发了RM89,600,000。

这也就是说,假设帝沙股票为商联控股唯一净有形资产(事实也差不多如此),商联控股的每股(共发行一亿股)价值从RM2.56降到RM1.70。

听商联控股的消息说,现在颜清文一帮人出价每股RM1.70,吸购任何小股东的商联控股股票。如果有人急于套现把商联控股股票沽售,千万别忘记跟颜清文算回这笔损失账目。还有,年初在商联会穿针引线下,商联控股的帝沙股票原本有机会以每股RM1.20的高价捆绑出售,可是却被颜清文否决机会了。

如果当时256,000,000股帝沙可以卖到每股RM1.20,那么现金收入有RM307,200,000,也代表商联控股的每股(共发行一亿股)价值可以达到RM3.10。

无论是商联控股或帝沙,今天的愁云惨雾,其幕前幕后操纵者颜清文,都难辞其咎!


帝沙股票票面价值一览:

如果大约在8月26日帝沙股东大会前后一段日子,帝沙还是每股大概值得一元左右推算:
帝沙全部股票-RM883,200,000
商联控股29%-RM256,000,000
颜清文等一伙38%-RM334,800,000
市场长期大户拥有者-RM150,000,000
市场一般流动散户-RM142,400,000
从市场回购自家股-RM18,100,000(多数买入价为RM0.80-RM0.90)


若以今天(11月19日)帝沙最后成交价每股RM0.65计算:
帝沙全部股票-RM574,080,000
商联控股29%-RM166,400,000
颜清文等一伙38%-RM217,620,000
市场长期大户拥有者-RM97,500,000
市场一般流动散户-RM92,560,000
从市场回购自家股-RM11,765,000(多数买入价为RM0.80-RM0.90)

匿名 说...

你们相信南大帮三根台柱会来这里吗?肯定的是张胜祥陈思源这些诽谤法律专家有到访!

匿名 说...

经营一个部落格要很多钱咩?为何商联控股或帝沙养不起?

哈哈,话并不是这样讲,商联控股或帝沙养不起的为昂贵的“要饭文棍”,谢清发万家安就是好例子.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二 25, Nov 2008 1:46 pm 标题: 帝沙股項的最新消息:囘購計劃虧了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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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沙控股發佈上半年業績報告(截至9月30日),可留意的有:

1.)半年淨利下跌約5.3%或少二百萬,達到3千563萬令吉。

2.)營業額增長約34%,達到1億9千977萬令吉。

3.)今年首季囘購自家股2.63百萬股,代價為每股0.93令吉或總計2.45百萬令吉。(每股現值約0.65令吉也等於虧損約74萬令吉)

4.)十月份新一輪囘購自家股行動,買6.96百萬股,代價為每股0.71令吉或總計4.92百萬令吉。(每股現值約0.65令吉也等於虧損約42萬令吉)

5.)董事部承認前景非常嚴峻(原棕油價低迷)。

帝沙業績差強人意也代表商聯控股烏雲密布,顏清文何時甘願下臺呢?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三 26, Nov 2008 9:14 am 标题: 商聯控股風波2008年年終演變問答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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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聯控股風波2008年年終演變問答集(之一)

一般事由

問:金融危機引起慘重經濟海嘯吹襲,商聯控股風波如何了?
答:自從8月6日召開股東大會後,商聯控股風波經歷了十月份大事:商聯會正式入稟法庭,針對土地和控股主權課題提出起訴,答辯一方包括以顏清文為首的六位當權派人士。此外,風波進度並沒有顯著改變,和解完全無望,牽涉的官司訴訟仍在進行當中。

問:如何評估這次金融風暴對商聯控股和帝沙的影響?
答:原棕油市場進入嚴冬季節,對商聯控股的聯號公司帝沙衝擊非常巨大。除了收入銳減,帝沙股項滑落大約35%,每股接近RM0.65的水平,前景如其他種植股一樣蒙塵暗淡。

問:商聯控股又有什麽實際影響?
答:商聯控股在去年完結中國上海的產業交易投資之後,現在已經沒有任何大型商業活動,只依賴大約28.98%的帝沙股賺取股息,間接掙扎求存。

問:商聯控股上市的提議有可能實現否?
答:這個理想,在人為因素下與現實漸行漸遠,反而是控股清盤退資的可能性比較大。換句話說,商聯控股目前在有心人的操縱之下,投資機制終止幾乎陷入冬眠狀態,或完全依靠2008年報中的盈利RM46,820,000維持表面操作。

問:商聯控股何去何從會被清盤嗎?
答:商聯控股董事部或有此種打算,由於有多起官司纏身,若要清盤恐怕難以獲得高庭批准。但相信顏清文為首的董事部,可能通過其他方法終結商聯控股,把大部分資源轉移至帝沙(UNICO,5019,主板種植股)。

問:受法庭禁令影響的8月6日商聯控股特大(表決“資本削減及資本回退”議案)下文如何?
答:商業高庭法官拿督希山慕丁發出的臨時庭令(ad interim order)有效期限,延至今年11月26日。無論如何,隨著風波的演變,特大已經不合時宜,商聯控股董事部應該當機立斷擱置特大。無可否認,這道禁令挽救商聯
控股,避免間接影響帝沙股項價格進一步一瀉千里。

問:現階段如何監督商聯控股?
答:今年8月6日第26屆常年股東大會之後,董事部改組成立以南大人繆進新的九人小組,商聯會代表一個不存。從此大門虛掩的商聯控股就門禁森嚴,與外界全部斷絕聯係,普通小股東若想知道控股訊息難上加難。至於
帝沙情況比較好一點,因爲她為吉隆坡股市活躍挂牌公司,相關資訊可以公開查閲。

問:不是說有個商聯控股的網站嗎?
答:這個叫“商聯控股風波”的商聯控股官方網站,擺明就是一個發表為董事部辯護説理的文章和剪報,或張貼其他相關資料,完全沒有介紹商聯控股的一般結構或操作。而且,10月初開始,這個用商聯控股資金操作的廉價網站,網主已經沒有更新内容。

問:可到公司註冊局查詢商聯控股的公司資料嗎?
答:商聯控股,目前像一個冬眠機構多過如民族企業。公司資料不齊全也沒有及時更新。

問:對商聯控股風波有什麽好建議?
答:其中一個可行辦法,就是商聯會隨著今年10月20日入稟法庭後續,申請庭令凍結商聯控股的資產。這樣可以防止民族企業堡壘被濫用,例如資源被用來打私人官司或是收購庫存股票。
與此同時,第二個要點,根據近期(南洋商報和光明日報)報章民意調查,商聯控股似乎來到了交叉點上,讀者和股東非常期望她作出全面重組,回歸民族企業的本來面貌。
因此,不能等到下屆股東大會,以股東為代表單位的特大是唯一挽救途徑。商聯會、小股東、華團代表等方面必須團結一致,對抗少數幾個罔顧民意的個人,為結束商聯控股風波做出最後努力。

問:不是已經針對商聯控股内部不規則跡象投報有關方面?
答:這是對的,例如證券監督委員會便接獲投訴,遺憾的為調查工作可能需要冗長時間和需要特定程序,所以有關人士依然逍遙法外。有關人士百般理由拒絕成立商聯控股獨立審計委員單位,已經清楚證明個中疑點重重和不規則指責確實有憑有據。


明天:
商聯控股風波2008年年終演變問答集(之二)
商聯控股收購價暗流洶湧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五 28, Nov 2008 11:49 am 标题: 帝沙股哀曲商聯控股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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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聯控股的聯號企業帝沙在兩次囘購計劃中,損失超過1.16百萬令吉。

如果說股價隨整體市場下滑是“天災”,那麽這種囘購維護個人利益的舉動就等於為“人禍”了!

顏清文面對這樣巨大的現金流失,還是坐穩他的董事主席位子,此外百萬年薪加花紅也預料不受影響。

UNICO
11:39:57 AM (5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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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Done : 0.650
Change : 0.010
Day High : 0.650
Day Low : 0.650
Best Buy : 0.650
Best Sell : 0.660
Vol (lots) : 110

帝沙控股兩輪囘購自家股票損失估計:
1.)今年首季囘購自家股2.63百萬股,代價為每股0.93令吉或總計2.45百萬令吉。(每股現值約0.65令吉也等於虧損約74萬令吉,無望囘本。)

2.)十月份新一輪囘購自家股行動,買6.96百萬股,代價為每股0.71令吉或總計4.92百萬令吉。(每股現值約0.65令吉也等於虧損約42萬令吉,這是爲了挽救個人大股東減少他們蒙受損失,而採取的部分措施)

總計損失:74萬+42萬=116萬,還是保守計算法估計,實際數據可能更高。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六 29, Nov 2008 11:22 am 标题: 商聯控股風波2008年年終演變問答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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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聯控股風波2008年年終演變問答集(之二)
商聯控股收購價暗流洶湧
又題:商聯控股不動聲色壽終正寢


問:商聯控股目前每股值得多少錢?
答:要正確計算出一家公共控股企業的投資價值,就得先求出這間企業的股東基金還剩下多少,再除以發行股票數目,商聯控股擁有一億股發行量。2008年年報(截至3月31日財政年度)當中,商聯控股大約還值得每股RM1.50。

問:如今,商聯控股發出的收購價格(每股RM1.70)合不合理?
答:非常不合理,小股東應該嚴詞拒絕,千萬別爲了急於套現而中計,使到這家具有26年歷史的民族企業名存實亡。

問:可以進一步解釋嗎?
答:出價每股RM1.70,意味著股東基金/净有形资产至少RM170,000,000。除非董事部公佈全盤損益表賬目,否則有可能今年的盈餘(大約46.82百萬令吉)、還有帝沙在十月杪派息所得(至少20百萬令吉)沒有計算其内。小股東大量賣出股票,可令商聯控股的冰河時期在一小撮人的精心策劃下,提早降臨。

問:爲何形容商聯控股面臨“冰河時期”?
答:顏清文等人疑以實際個人利益角度衡量商聯控股的未來,決定讓她逐漸淡出商業投資的舞臺。事實證明,多年來他們不為商聯控股增加即使一股帝沙股票,反而不斷抛售讓幾個同夥人大事搜刮。此外,董事部千方百計要通過和落實“資本削減及資本回退”特別決議案,唯一目的為讓帝沙全盤歸納私人擁有......

問:有什麽小股東不知道的内情?
答:商聯控股和帝沙由相同的一班人長期入主董事部,當帝沙賺錢的時候,董事部從來不計劃發紅股或附加股,只因爲他們攷量私人利益多過商聯控股。如此的自私心態經營兩家企業,就會變成公器私用、過橋抽板,花言巧語得逞之後從此不理會小股東的心聲,對於任何民調民意要求重組改革,都變本加厲充耳不聞。

問:商聯控股既然已經進入冬眠狀況,爲何董事部還有興趣吸收其股票?
答:第26屆股東大會清楚顯示,在商聯控股活躍股權當中,董事部一干人掌握至少70%的鐡票,因此他們必須收集至少5%的支持力量,方可以左右股東常年或特別大會的投票趨向,例如通過解散商聯控股手上的所有帝沙股票。

問:假設收購5%的商聯控股散戶股票多少成本?
答:每股RM1.70計算,5%等於5百萬商聯控股股票,吸收代價為大約8.5百萬。以商聯控股的現金庫存,這點不難辦到。

問:董事部取得股東大會75%以上控制權重要嗎?
答:非常重要,他們非但可以確保特定人士每年重委董事職位,也能夠隨心所欲通過特別提案,如上面所述對少數人非常有利的企業重組方案,以帝沙股票囘退給股東,間接幫忙壯大某些人的帝沙股權,最後達到帝沙私有化的最終目的。
到了這個階段,相信任何小股東也無力挽囘大局,標誌商聯控股的滅亡和帝沙種植股永遠落入私人手中。

問:相同董事班子下,放棄商聯控股專注帝沙控股是否正途?
答:肯定不是,商聯控股是先賢和老前輩一點一滴血汗錢、千辛萬苦建立起來的民族企業。帝沙控股則是不可分割的臂膀投資單位,兩者關係絕不可分割。如今,相同班子董事部的操縱下,商聯控股已經變成可有可無,其28.98%的帝沙股權最後資產也岌岌可危。這一切演變,即商聯控股壽終正寢和帝沙划入私產,等於是標誌民族精神的完全淪亡和商業道德徹底敗壞。

問:如何阻止這種悲慘結局呢?
答:小股東必須結合所有活躍和非活躍股權代表力量,聚少成多集腋成裘,同時不要在受利誘騙取情況下,割讓自己手中寶貴的商聯控股股票,何況董事部的出價價碼並不合理也隱藏不良議程。股東在下一次的股東常年或特別大會中必須全面嗆聲,推翻任何不利小股東利益的議決案,絕對有需要堅決要求董事部成立獨立審計單位,對商聯控股和帝沙所有事件和全盤賬目展開實際調查。

匿名 说...

他妈的,妙进金欠钱不还!

匿名 说...

陈老板集团之一的重量级人物,心血管堵塞。
入院几天,看来要赶快讨薪水了。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四 15, Jan 2009 12:22 pm 标题: 商聯控股特大官司續審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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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聯控股特大官司續審前夕,商聯帝沙(UNICO,5019主板種植股)創下歷史新低價,每股做到0.595令吉的交易。經過一場全球經濟浩劫、原棕油市場價格大幅度波動后,帝沙股已經將近貶值了一半。

明天(1月16日),商業高庭法官將聆審一宗與商聯風波息息相關的案件,以決定臨時庭令(ad interim order)有效期限是否第三度延長。有關庭令禁止商聯控股董事部召開特大,尋求股東通過“資本削減及資本回退”的議案。

法官是於2008年8月5日在聆聽雙方律師冗長爭論後,發出臨時庭令阻止商聯控股於8月6日召開特大;不過,商聯控股訂於8月6日下午召開的常年股東大會獲允許如期舉行。該項庭令在11月26日到期,獲得延長至明天也就是2009年1月16日再定奪。

經過冗宕的時日,商聯風波許多事態都出現巨大的演變,帝沙股的作價一落千丈和前景岌岌可危,即是一個好例子。也許,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發起人陳凱希,現在可以考慮放棄延長臨時庭令,讓商聯控股董事部做他們想干的事情,並且讓社會審視和洞察他們背後的議程。

不然,就如現在情況,商聯控股已經完全陷入人為的冬眠狀態,跟關閉清盤沒有兩樣。舉行股東特大,無論是討論什麽議題,都會讓社會人士重新關注商聯風波,重溫她如何從一所民族企業淪亡為私人盈利機構的全部經過。

還有,今年的隆雪中華工商總會、以及全國性的中華工商總會聯合會(商聯會)改選在即,這或許會開闢另個與商聯風波有關聯的戰場。商聯控股掌權的力量,必會全力反撲捍衛他們的個人利益。


今天帝沙股的交易情況:
UNICO
12:18:00 PM (5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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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Done : 0.600
Change : 0.015
Day High : 0.615
Day Low : 0.595
Best Buy : 0.595
Best Sell : 0.600
Vol (lots) : 2262

匿名 说...

陳思源律師的真面目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五 16, Jan 2009 12:49 pm 标题: 陳思源律師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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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聲聲法律至上,可是在商聯控股風波中,暴露他的真正面目實為面目可憎的法律鷹犬。

陳思源,當年是有名的獨行俠馬青署理總團長,曾在茅草行動下被内安法令扣留,過後發奮修讀法律攷得執業律師資格。他的律師樓接領的生意多為華社私人或團體誹謗訴訟,風頭一時無兩。最近幾年混入董總找吃,當饒仁毅的左右手,饒氏不光彩失去律師光環之後,我們的陳思源先生,便搖身變成董總法律隊伍的發言人。

對外,我們看不到董總的律師團有因爲捍衛華校採取過什麽行動:對内,我們卻看到了,他們動輒起訴柯博士吳校長,還有對孫春美的人情言論發出毫無人情的訓誡,為個人的護航舉動非常明確。

陳思源,口口聲聲講法律公正,在商聯控股風波中,顯示他的詭計多端,為搜尋證據不擇手段的地步。

商聯控股風波,很清楚地證實某些人以權謀私,騎劫大衆集資企業為私人私產。陳律師身為被指控人士的辯護律師,爲了套取對己方有利的證據,還有達到模糊風波焦點的目的,不惜以《號外周報》法律顧問的身份,串通總編輯胡某人(現已離職),連同記者通過巧妙安排的訪談,轉成變相的“錄口供”,從中得悉醜聞揭發人陳凱希掌握的資料,再轉告給自己的當事人。

商聯控股風波遲遲不解決,一方面也是這位陳律師成功設下言論圈套,然後及時提出誹謗起訴混淆主要視綫,把他的當事人鑄造成受害者的模樣,這種做法除了博同情也有意拖延時日,對當事人掩飾罪名非常有利。

所以,明白陳律師在商聯控股風波為個人利益服務的本色,新紀元風波的法律環節戰大家心裏有數。

匿名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五 16, Jan 2009 9:58 pm 标题: 商聯控股特大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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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聯控股當權派都是現實主義者,相信是從實際利益方面考量,決定收回備受爭議的囘退資本議案。

他們的下一步計劃如何?絕對不是什麽對小股東有利的行動。無論如何,一場股災浩劫,使到任何方案不易落實,因爲商聯控股持有的28.98%帝沙股權,已經在股票市場貶值將近一半(5月前每股接近RM1.10,現為RM0.60)。

現在,或許還是需要一場特大,討論商聯控股的未來路。

即時新聞:

商聯控股不再尋求通過議案‧陳凱希取消禁開特大申請
國內 2009-01-16 19:11
(吉隆坡)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發起人陳凱希,今日(週五,1月16日)取消阻止商聯控股召開股東特別代表大會的禁令申請。

阻止商聯控股召開股東特大的臨時庭令(ad interim order)期限週五屆滿,雙方律師原定在內庭聆聽陳凱希的禁令申請,但基於答辯人商聯控股指不會再繼續尋求股東通過“資本削減及資本回退”的議案,起訴人陳凱希連同另二造,決定撤回有關申請。

陳凱希的代表律師拉威德蘭表示,商業高庭法官拿督希山慕丁之前已兩度延長庭令的期限,讓雙方律師有更多時間進行協商。

“週五答辯人表達不會繼續(尋求股東通過“資本削減及資本回退”議案),即不會召開特大,因此我的當事人決定取消申請。”

陳凱希連同另2名股東,在去年7月31日入稟高庭申請禁令,禁止商聯控股在去年8月6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通過“資本削減及資本回退”議案。

商聯控股代表律師為陳於文及陳志翔。

匿名 说...

当前,商联控股六君子连说《恭喜发财》的能力都没有咧!

匿名 说...

当前,商联控股六君子连说《恭喜发财》的能力都没有咧!

匿名 说...

不請病假‧苦中作樂.使牛勁往前衝

“33年來,我沒請過一天病假;每個週末也在工作,一直沒有停下來。”

除了每日睡覺8小時,其余的時間都在工作,他從早到晚一週七天不間斷的為他人忙碌奔波。

那總有放幾天假,放下生活犁子,一家大小去旅遊吧?

陳凱希笑得靦腆:“有啊!我們曾到過日本及澳洲旅遊,那時兒子和女兒還小。”

時光穿梭,嗖!現在,兒女都長大成人,連孫子都有了,他也雙鬢泛白。一家旅遊,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心疼這隻牛多年來默默耕耘,不好好善待自己,他卻說:“這頭牛一輩子苦,但樂在其中,懂得苦中作樂,也學會自得其樂。”

他向《中國報》指出,工作也是一種樂趣,從解決難題至看到成績,每個過程都是享受。

闖出個春天

所以,即使因工作到外地出差,也是完成使命后,匆匆趕回國,絕不多逗留幾天欣賞風景,品嚐美食。

“我倒覺得事業比較重要,外國美麗風景在電視或書刊已看過,反而沒什么驚奇,沒啥大不了。”

說他固執?他又不覺得。

“我是擇善固執,只要認為是對的,我會像頭牛般,一直往前衝,即使失敗無數次,也會憑著一股牛勁站起來。”

這十載以來,只要確認目標,他就不理流言蜚語往目標飛奔前進,他慶幸的說:“我像牛般一直闖,還好也闖出個春天來,如果這些年我是置身在陶瓷店的話,就闖禍了。”

把自己比喻為憨牛的他,憨厚憨直得來,還會開玩笑呢!

防範心不強.憨牛易受騙

“我是一隻憨牛,所以常受騙。”

他笑指是憨牛,可能自小生活在鄉下,生活純朴,對人完全沒有防範之心。

“當出來社會工作后,就學會提防,懂得必要時需預防可能會發生的事。”

他說,個性與牛一般,溫馴憨直,若有人說該建議有利,絕對願意被牽著走,惟若最后發現事與原違就永不低頭,像牛到河邊若不願喝水,無論怎么打罵也不會就範。

“做人與做生意一樣,要憑良心講心腸,腳踏實地,海鷗靠的是穩紮穩打,永不冒險。”

“這么多年來,海鷗有此成果,靠得是當初的刻苦耐勞,像小雞啄米般一顆顆檢回來的。”

學會自恃謙卑

他笑說自已全馬走透透,可說是“蹄印處處”。

回首,他娓娓道來,自己在動盪環境中成長,個人意志較強,所以一直被認為比較“牛”。

“其實,這種牛沒啥不好。”

同時,他也在一生波動中,學會自恃和謙卑。

“要保持心情開朗,學會苦中作樂,只有樂觀心態才有繼續活下去的能量。”

陳凱希坦言,在監獄的那段日子不好過,若不是放得下,願意忍辱負重,可能就沒有活下去的勇氣。

他說,很多人就是熬不過這關,自殺或發瘋了。

無悔付出.好心腸不算笨

陳凱希笑說自己也是隻笨牛,小時候很笨,讀書不成,怎么念都跟不上,最后輟學。

小時幫鄰居做事,被他人稱讚后就做得更起勁,完全不求回報。

就因為這些他人的肯定,讓他樂意付出,也忙碌了大半輩子。

是笨嗎?

可能在他人眼中,有人會如此認為,但他卻認為只要是自願,沒人相逼,無悔付出不算是笨。

“近期中國都在流行說你真牛,意味你真好。”

他笑了。這頭牛不再是笨,是好心腸。

採訪手記

連牛都不如

和肖牛富豪做專訪,是一種享受。

他總是面帶笑容,談到某些課題,就自嘲一番,約兩小時的訪問就在歡笑中嘻嘻哈哈的過去。

他稱自己天生牛命,一生忙碌奔波,活了72年卻不放棄默默付出,靠的可能是看透。

看透本命是如此,惟有樂觀面對,經過歲月洗滌,再回首沒有悲,只有笑聲。

為他不值,忙了大半輩子卻不願放下腳步,停停看看,享天倫樂。

他卻堅稱只有工作最寫意,只要做自己喜歡的事,旁人當然支持到底,享樂原來也可以換個角度,只要您喜歡就好。

在工作這塊草坪上,他們找到精神糧食。


他怎麼說?

★牛脾氣

陳凱希:唱歌解悶氣

我應該沒有牛脾氣,只是真的生氣了,聲量自然會放大。

牛脾氣也是一種發洩,讓悶氣解脫,只要不傷害到人,這股牛脾氣發洩后,會更舒服。

我發洩壓力的方法,就是唱唱歌(雖然五音不全,但自得其樂),或找身邊的人訴說。

★下一個牛年

陳凱希:我還健在

我相信我還健在,依然健康。

但不會退休,只會退而不休,因為常言一退即休。

我是喜歡站著、走動的人,不愛躺著。

80歲過后,我會慢慢卸下擔子,但依然會當顧問或是老管家,更不會放棄對海鷗的責任和關懷。

★牛

陳凱希:全身都是寶

牛是樂天知命,全身是寶,卻樂意為人付出,把自由給典當。

一生刻苦耐勞,穩紮穩打,默默耕耘,卻無怨無悔。

LAO GU DONG 说...

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六 09, May 2009 5:08 pm 标题: 商聯帝沙的最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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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歲的張成輝(譯音)受委商聯帝沙執行董事,當然不是希望民族企業商聯控股的這所投資機構"化成灰"也,頂多代表顏清文等同夥人牢牢控制權已經不可攻破.

如果沒有老爸張福財(也是商聯帝沙董事經理,特別大股東和顏清文的投資代理人)的大力提拔,這位前阿窿公司的總經理,身分能夠這樣三級跳?

還沒拉鍾廷森下台,這班人已經明目張膽的行動.如果5月23日鐘廷森衛冕隆雪商聯會總會長失敗,那還得了!!!!

股訊:

Date of change : 30/04/2009
Type of change : Appointment
Designation : Executive Director
Directorate : Executive
Name : TEOH SENG HUI
Age : 38
Nationality : Malaysian
Qualifications : Bachelor of Arts (Hons) Accounting and Law, University of Kent at Canterbury, United Kingdom.
Working experience and occupation : Mr Teoh was appointed to the Board of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on 30th April 2009. He joined the Unico-Desa Group as a General Manager for the Hire Purchase Division on 1st January 2006. Subsequently, he became the Executive Director of ELK-Desa Capital Sdn Bhd, the Group Hire Purchase Division on 2nd April 2007.

He graduated from the University of Kent at Canterbury, United Kingdom with a Bachelor’s Degree in Accounting and Law.

Directorship of public companies (if any) : Nil.

Family relationship with any director and/or major shareholder of the listed issuer
: Mr Teoh Seng Hui is the son of Mr Teoh Hock Chai, who is the Managing Director and a major shareholder of the Company.

Details of any interest in the securities of the listed issuer or its subsidiaries
: Nil (Direct)

老股東 说...

隆雪商會改選對商聯控股風波的意義

隆雪中華工商總會將在本月23日舉行初選,並選出45名董事,即10名商團董事(參選者13單位)、35名個人或者公司或商號董事(參選者52位)組成的董事會。至於5月30舉行的複選,則選出會長、署理會長各一名、副會長3名、總秘書、副總秘書、正副財政及各局正副主任等職位。

改選前夕投票走向分析,原任會長丹斯里鍾廷森(已經蟬聯商聯會總會長)憑著個人的魅力和過往的領導成績單,不難在初選中順利過關。但由於唱反調勢力(卸任署理會長繆進新爲主)成功收集到一些委託選票(proxy),加上傳聞五金行業產生不滿心理(並非關聯商聯風波)可能使到鍾氏無法以最高票當選,自然會引起一些負面揣測。

繆進新,為現任商聯控股董事主席,他的陣營自願全面抽身改選之外,展現“輸不起”的心態,除了不敢面對會員的裁決,也無膽公開捍衛本身對商聯風波的立場。這些人有法律組主任黃文華、資訊工藝組主任吳木炎及董事洪禮璧。目前只剩下資訊工藝組副主任鐘侑霖單槍匹馬競選董事,預料也是難成氣候。

無論如何,了解商聯控股風波錯綜内情的人士,都不難預測上面說的形勢。

卸任署理會長繆進新在董事會“告別演講”中提及兩論點,實有商榷必要:
(1)隆雪中華工商總會大廈是在丹斯里顏清文和丹斯里林源德時期籌建。

這種説法並不代表顏林兩人為大廈建竣的功臣,因此也不能“既往不咎”放過起訴他們兩人。

商聯控股有限公司1999年承諾,商聯帝沙成功上市后捐助會所基金2百萬令吉,最終成功兌現。回溯歷史,當時上市課題引起極大爭議,若非商聯總會和17個屬會全力支持(通過輿論和股權投票)對抗反對雜音,否則斷然不可能上市成功,也無從對會所基金做出捐獻。(注一)

除此以外,當年全體董事慷慨捐出一半的帝沙紅股分配,充實建造會所大廈資金,此擧也是功不可沒,所以沒有任何個人或單位可以包攬一切功勞。

事實為:大廈建竣的出錢出力、幕後幕前功臣與兩人(顏林兩人)毫無直接關係,會所落成在他們的任期内完成沒錯,但商聯風波關乎他們的個人行徑,不可因爲起訴他們而受責難忘本或飲水不思源。

(2)鍾廷森連任商聯會總會長的法律觀點。
繆進新列出商聯會章程的第6章第22條文,說明商聯會總會長任期限制。商聯會總會長的任期最多只能擔任6年,商聯會總會長丹斯里鍾廷森任期也將於今年9月屆滿,同時達到任期最多6年的上限。

關於這點,隆雪商聯會總秘書陳懷安律師表示,有關商聯會總會長任期2007年經過修改,由於章程沒明文規定追溯的時間,因此就必須按照社團法令,從修章獲批准后開始計算。與此同時,中央理事會在(2008年11月22日)開會時,按商聯會章程第25(2)項:「在會員代表大會另有議決前,中央理事會有權處理本會任何章程範圍內未有明文規定之事項,全體會員需遵從其所作決定及/或行動。」對追溯的時間做出明確議決。

這個辯解,已經很好的回答疑點。繆進新提出質問,是否説明他自己才能擔當隆雪商聯會總會長一職?或者另有他人。當然,以他成為商聯風波幾位重要當事人的身份,能不能通過會員投票表決還是巨大疑問。

事實為:爲何害怕丹斯里鍾廷森連任?商聯控股風波沒完沒了,無論誰在位(隆雪或全國商聯總會),解決的努力(無論是庭外和解或庭内判決)必須持續下去。


醖釀多時的商聯控股風波,隆雪商會改選又帶來何重大意義呢?

這包括以下數點:

(1)商聯會與商聯控股土地主權糾紛(已經閙上民事法庭),起訴和答辯一方從此涇渭分明,某些關鍵人物(例如繆進新、楊耀才和張福財等)個人利益重疊或衝突等問題纏身,如今終于可以遇刃而解。

(2)商聯控股已經在主權和人事上與商聯總會和隆雪商會斷絕關係,儘管情理和義務上該控股是商聯會所創立、兩者擁有不可分割的血脈關係。話雖如此,在某些人的操縱擺佈之下,當初成立民族企業的宗旨已經變得遙不可及,淪爲冗長與痛苦的法律官司鬧劇。

(3)從商聯控股分割出去、市值約RM1億5 千萬(以目前每股RM0.70計算)的商聯帝沙(UNICO,5019,主板種植股)經過巧妙的局内人巧妙股權更迭,已經完全掉入個人小集團控制。事到如今,已經難以挽救,某些人“過橋抽板”后終于“功成身退”。

(4)從積極方面看待,隨著隆雪商會親丹斯理顏清文(商聯控股風波重要決策人物)殘餘勢力消除,從此商聯總會和17個屬會上下一心,對於解決商聯控股風波,擁有一個共同的立場和一致行動。

(5)終結起訴方是隆雪商會會長、1位副會長、正副總秘書;而答辯方為兩位名譽會長、署理會長、一位副會長及副財政的尷尬局面,對會員或社會人士都能做出妥當交代。

(6)提高隆雪商會公信力和威望,消除内部“主和”或是“主戰”的曖昧混淆關係,對内可以議而必行;對外法律訴訟則能夠提高士氣和勝算,從而把窩裏反或發表似是而非言論、造成一定傷害減到最低程度。


新聞背景:

商聯會是在2008年10月20日入稟法庭起訴商聯控股有限公司、商聯蒂沙有限公司及商聯控股現任和前任6名董事,指他們違背商聯會的信託,並且提出7項原由和18項索償。這6人包括顧問丹斯理顏清文、前董事主席丹斯理林源德、執行董事拿督陳法盛、繆進新、楊耀才和張福財。

(注一)
資料取自商聯會内部文件《討論有關商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商聯帝沙種植有限公司風波之特別會議》。裏頭還指出,除了帝沙上市的捐助外,1993年12月14日,商聯控股子公司出售NICHMURNI Sdn Bhd(當時會長為已故丹斯里黃文彬)所得捐出RM358,900也納入建會所基金。

老股東 说...

隆雪中華工商總會
2009年常年會員大會通告
日期: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安邦路258號,隆雪中華工商大廈成楓堂
大會議程:
(1)會長致詞
(2)覆准前期常年會員大會紀錄(2008年6月14日)
(3)接納會務報告及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截至2008年12月31日
(4)委任審計師
(5)其他事項
(6)選舉董事(2009-2012)
6.1選出10名監票員及1名總監票
6.2投票選舉董事

投票時間:會員大會後開始至下午3時正截止(2時30分停止發選票)
備註:
1.選舉委員會會議決定,除了入會未滿一年者外,凡於投票日(5月23日)上午11時正大會開始前繳清(投票日須以現款繳付)年捐之會員皆有投票權。
2.請攜帶會員證出席會員大會,以便領取選票。

其他資料(隆雪商聯會的過時網站):
截至2003年9月9日,會員人數共1,807名。其中商團會員66名,個人會員196名,公司/商號會員1,536名,附屬會員9名。每個商團都有其本身的會員,這些會員也自然成為本會的間接會員,如果把間接會員也計算在內,則本會的會員總數超過3萬5千名。

新聞補充:

隆雪中華工商總會將在本月23日舉行初選,並選出45名董事,即10名商團董事、35名個人或者公司或商號董事組成的董事會,董事會必要時可另委任不超過4名董事加入。

至於在5月30舉行的複選,則選出會長、署理會長各一名、副會長3名、總秘書、副總秘書、正副財政及各局正副主任。

商聯客 说...

商联客
路人


发表于: 星期日 24, May 2009 11:43 pm 标题: 缪进新请放下商联控股董事主席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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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进新不参选是因为他输不起,天真的人才会相信其所言:与商联控股风波无关。

身为商联控股董事主席,虽然是有名无实,但他万万放不下,因为他必须向老伙伴老战友丹斯里颜清文负责,担任看守员的重大任务。

所谓商联控股看守员,就是确保其以控股名义持有的29%股权,配合盟友张福财与杨耀才,全力支持以颜清文为首的管理层,这关系到少数几个人的大笔收益,不能出丝毫差错。

所以,缪进新宁可放弃无关宏旨的隆雪商会署里会长,却不能辞去商联控股董事主席,让其他更有分量和真正为全体股东做事的人接班,个中道理不难明白。

何况,缪进新在隆雪商会多年,算不算一个出钱出力的领导人,尚待后人评定。

口口声声依循章程规定,那就不妨周知,商联控股当年成立设下五大任务,全部与民族企业有关,就请缪进新依章行事,别设下双重标准。

献议他担任顾问的课题,应该可以避免的,因为颜清文就是他的顶头顾问,凡事都要过问颜清文的话,那还不如请颜清文来做更妙。


新闻背景:

缪进新:不参选 无关商联控股风波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凌晨十二时二十分
光华日报网络新闻

卸任隆雪中华工商总会署理会长缪进新澄清,并无对丹斯里钟廷森蝉联商联会总会长感到不满,而是认为商联会应该尊重及依循章程规定,即每人只能担任6年会长的任期。

他表示,商联会需在华团面前树立良好的榜样,并在选举时尊重及依循章程规定。

他今日出席隆雪中华工商总会2009年常年会员大会后,在记者会上对钟廷森蝉联商联会总会长一事要求商联会及钟廷森做出解释。

他也表示,不参选今次的隆雪商会改选,与商联控股风波无关,这是两码子事。

“商联控股风波是涉及商业问题,而商联会则是涉及华社商人组织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在隆雪商会服务逾30年的他表示,是时候休息了。至于若有人献议他担任顾问,他则说真的有人提出才作打算。

商聯客 说...

商联控股风波内幕
商聯客


发表于: 星期二 26, May 2009 8:26 pm 标题: 顏清文與陳思源狼狽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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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文與陳思源狼狽勾結!

商聯客

柯嘉逊面世的新书《新纪元学院事件:董教总的变质》中揭露这个真相;

我们又看到,叶新田起诉吴建成诽谤的代表律师,还是马青前领导人的陈思源。还是同一个 陈思源带领一个律师团,发出警告信给戏剧系主任孙春美,不许她对“一拳打伤叶新田鼻子”的事件继续作出评论(见2009年1月16日,《星洲日报》)。

陈思源促成董教总的变质,使到我们如梦初醒。在商联控股风波之中,顏清文搭上陈思源大状师,原来存在很微妙原因的。

律师满街跑,顏清文为何选择與陈思源狼狈勾结?当然并非后者打官司必赢,而是充分利用其处在政治当权派核心的优势。还有另个附加“大优惠”,陈思源可以轻易组织一批“要饭的文棍”(柯博士语),在舆论媒体上负责敲锣打鼓開路呐喊、文过饰非、颠三倒四、转移视线和涂脂抹粉,作用非常巨大影响深远。(注一)

顏清文和他的同伙人,在商联控股风波中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虽然投报了有关当局,并且把大量证据呈上,时间久了,当局似乎把他遗忘了没有任何行动。只因为检控那一方面,缺乏顶头上司的绿灯放行。当然,当局更不会傻到自动去检举他、让他难逃法律的制裁。

这一点,没有陈思源“打通关系”`疏通上下官道,要办到难若登天。由此可见,这位陈大律师,并非一个简单的律师角色,不会只懂办理常规律师事务。你聘请他,当然还需劳动他做其他方面的事情,价钱贵一点物有所值,精打细算不是只有叶新田才会明白。而颜清文这位前雪华堂会长和具有“威望”的华团领袖,这方面也乐此不疲。

疏通上下官道有什么益处?

我们来看,马华现任总财政丹斯里郑福成,在福联控股风波(最近全面封锁你绝对不会在报章上读到丝毫详情)中,明显地涉及土地买卖舞弊行为,他自己还大方的亲口承认。可是到头来他还是安然无恙、四平八稳的大搞商业社团活动。

还有,为何涉及失信已经结案封档的丹斯里林玉唐,突然传出被当局控上法庭呢?主要是因为他身为华总总会长,很多事情不听马华的话、不跟马华的步伐一块走,所以被对付提控让他下不了台。丹斯里林玉唐毕竟是老江湖看过大场面,被逼用诈病这套老桥断来避祸。如果你们不信,问问自己,为何他受“惊吓”之后,与马华公会唱反调言论,突然间大幅度减少了?

道理就是这样,你搭对了马华中央派这条快船,刑法检控方面不必忧心。做了再大的罪孽,晚上睡觉绝对能够安甜入梦。

如此可见,当钱又当权,的确可以逍遥法外担保无事,在大马这片boleh土地,这点证明可行!

顏清文,又怎么不会懂呢?把他捧为华社威望人物的、还有相信法律公正维护正义的,天真得惹笑。

注一:柯博士形容新纪元学院事件中崭露头角“要饭的文棍”,名单上有万家安、谢清发、方山、楊进來等一 伙,真是非常奧妙的“巧合”,商联控股风波火热时期,无端冒出来热心為顏清文等共谋撰文辩护的,正是上面的数位仁兄。

商联客 说...

变质董教总要饭文棍
路人


发表于: 星期日 31, May 2009 9:31 pm 标题: 搞蛋流氓林大华也在商联风波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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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嘉逊面世的新书《新纪元学院事件:董教总的变质》再有惊人揭露,变质董教总在陈思源马华大律师的精心安排下,有职业搞蛋流氓林大华随时候命,专门踢柯博士的场!

而且只要得罪他林大华,马上给陈思源马华大律师控告诽谤。和万家安一样,林大华获得变质董教总提供现场录影带(充作诽谤证据)的优先权,连柯博士在任院长时都没有这种方便!

正是那么巧,林大华也在商联控股汇报会上不请自来,造谣生非,原来他是陈思源马华大律师豢养的一条咬人狗。

久仰久仰,失敬失敬!!!

雷梦娜 说...

醒来吧!商联控股风波又开打了!

老股东 说...

老股东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二 28, Jul 2009 5:33 pm 标题: 颜清文骑劫了赈灾救济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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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某丹斯里当众羞辱马华总会长,表明不会捐出一分一角云云,这个有钱佬当然并非丹斯里颜清文,不过颜氏就有一个与捐款“善举”有关的精彩故事,在目前第二波商联控股风波酝酿爆发的前夕,提出来让大家分享。

这个绝对真实的历史,也有助大家放开心情、松弛生活压力。

话说去年521汶川大地震,死了好几万人灾情惨重。大马人捐献了不少金钱,总数在7千万以上。

我们的颜清文也不落人后,煞有其事的连同另一个丹斯里林源德(其他人有杨耀才、黄汉良、宋兆棠等)拉队到中国大使馆,以五杰集团(其实是靠商联控股资金起家)的名义,“移交”200万人民币(RM92万),以协助在四川灾区重建5所小学。

“移交”的时候,配合摄影相机的镁光,模拟道具大支票(写的为现金200万人民币)便从一双手转移到另一双手,过程还在大使馆的专门网页上亮相。

但是,颜清文做的这段善举,事前却没有好好的向中国大使馆说明:他是自己把“钱”通过五杰集团,再“自己”包办重建工程的!

小小的“虚荣”,却换来大使馆的巨大麻烦,因为他们已经把这笔款项上报北京,却没有真实的过账,钱的影子永远看不到。

在中国,贪污罪行会被判枪毙的,颜清文等人就出了风头,却害到人家要费尽唇舌向上头解释原委。

中国驻马大使后来又换了人,是不是与这件事有关,则不得而知。

老股東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四 30, Jul 2009 5:36 pm 标题: 顏清文騎劫了法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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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文騎劫了法庭法律

大马的法庭和法律,有一种另类的用途,就是在特定课题保护特定人士,而且是经过考验物有所值。

颜清文,就是一个把法律保护伞全天候带在身边的华社闻人,这个方法,邻国那个当年关闭南大的资政老李也很精通。

最近,过气前首相马哈迪,在部落格声明诉讼的益处:要一个人闭嘴,最好的方法就是带上法庭,控告他诽谤要求名誉损失,赔偿数目都是一辈子都梦寐以求但未获得的天文数字。

马哈迪的意思,希望官司从入禀、聆审、答辩、陈词等法庭阶段,加上证人法官起诉或答辩任何一方,有大事小事都会造成案件一再拖延的特点,吊他十年八年也等闲。

这段期间,任何人都无从发言批评案情,否则就是藐视法庭,藐视法庭就会引起案中案,又婆妈的把主案拖沓到没完没了。

长恨歌中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把“此恨”改为此案,此案绵绵无绝期,根本就是很吻合,

法律保护伞花费当然不菲,不过在商联控股这种华社课题例子中,有人报公账购买这把昂贵等于是孃上钻石的雨伞,晴天也拿来照用。

买伞的代价羊毛出在羊身上,其来源也等于是控股资金;控股资金当然是小股东一分一毛蓄积的血汗贡献!

拿这些公众的钱,做慈善不知可搭救多少人?当奖贷学金也不知可帮助多少莘莘学子?当企业放贷也不懂可挽救多少水深火热的华资小商家?

商联控股,颜清文起诉陈凯希诽谤,起诉过程中他又发媒体封口禁令;然后再故意破坏和解挑衅商联起诉他,两宗大案交叉进行,他就有几年的时间保持原状。

即使法庭下判或者他败诉了,但他还有后路申请暂缓判决提出上诉,官司再一直打到联邦法院,用费也够律师吃上几代人。

所以说,法庭法律促成现状保持,颜清文还是牢牢掌控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顶多每年股东大会给人臭骂;

至于他用的方法道德或不道德?符合法律或违法?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尤其他已经76岁高龄。

他是这么期望的。


下回预告:

顏清文騎劫了工农阶级

老股東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日 02, Aug 2009 9:42 pm 标题: 顏清文出卖了工农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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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顏清文出卖了工农阶级

八十年代,商联会成立商联控股,过后展开大规模的招股运动,颜清文当时只是一个小小的招股小组主任。

招股运动,受到空前的热烈反应,两万五千多名小股东当中,不乏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农阶层,他们掏出血汗钱投资在商联控股,并不是期望丰厚的回酬,而是期待实现远大的民族经济目标,对抗威胁华社商界的新经济政策。

商联控股的口号是这样喊的:
力争上游、开创机运;振兴民族经济,落实六大任务,团结(资金)就是力量!

顏清文告诉工农阶层,务农(油棕)等于是栽种黄金大有可为;但在等待收成的前期,也应该向高科技领域发展,赚取可观利润。结果后来,商联控股搞油棕园起家挂牌上市,搞高科技却碰到焦头烂额,但颜清文的地位丝毫不动摇,他的一人独大,为商联控股和帝沙带来巨大的浩劫。

推动民族经济属长期事业,在已故丹斯理黄文彬掌管商联控股的时期,一切还上轨道顺利朝目标前进。就是在1997区域金融风暴,投资小心谨慎的商联控股,无比幸运的平安渡过难关。

看看颜清文实践了什么?

一直到1998年,丹斯理黃不幸病逝,接任的颜清文开始展露了他的野心和不良意图。1999年商联控股成功上市诞生帝沙,当时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这就是吞并阴谋的投石问路。

这几年来,工农阶层对于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的期许,颜清文一样乏善可陈。例如,在控股内建立合理维护小股东的机制、把盈利所得回归发展民族经济、注重工农阶级的长远利益等等,一样也办不到。

期间,他和他的商业盟友或明或暗左右股权,把商联控股和帝沙玩弄于股掌中,他们为所欲为操纵两个董事部,把民族企业改头换面成私人产业。就是颜氏在破產時期(2004-2006年),他还是不放手展开垂帘听政,成为唯一公司代言者和高高在上的掌舵人。

颜清文不但没有履行民族良心责任,反而不惜砸下大笔代价大搞对抗,反击任何旨在挫败其霸权阴谋的努力。他已经彻底忘记,当年招股集资的时候,对工农出身的小股东做出了什么承诺!

顏清文骑劫了工农阶级,那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下回再谈他的恶性,连进步学生社会理想也公然背叛!

下回预告:
顏清文背叛进步学生社会理想

李宗伟 说...

饱了各位,这一年来工作量这样少,薪水还是照拿!尤其是老股东。。。

去买 1 malaysia 的基金了没???

林丹 说...

收集购买商联地煞股票才是正路,进入董事局捧老颜的卵趴就有收不完的懂事费!

老股東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三 05, Aug 2009 3:40 pm 标题: 顏清文背叛进步学生的社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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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顏清文背叛进步学生的社会理想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颜清文,这位骑劫集大成的前华社知名人物,过去搞华团社运声名远播,今天则是因为商联风波而声名狼藉。

1956年,槟城钟灵中学展开火红的学潮运动,对抗殖民英国政府和代表其政权的本地资本家阶层。当时学校当局开除一批积极坚持社会改革理想的左派学生,颜清文就是其中的一个。

与其他怀有崇高改革决心的学友领导一般,颜清文出头反对象征资本主义反扑的中学改制,大力反抗不合理欠公平的更迭社会制度。他对于强权加诸学生身上的钳制措施表达强烈不满,拒绝违逆大多数意愿的单元政策,以及坚持争取民主合法权益。

这种斗争,在当时或今天都具有正面意义的。

当年,他以进步学生身份鼓吹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到今天又起什么大变化呢?

大大的不同,完完全全的变质了。

此段时期,他成功牢牢掌管两家用公共资本创办的投资臂膀,这个隐藏议程把其他人蒙在鼓里多年。

商联控股风波上,颜清文成为一个小集团的策划人,他扮演的角色,既是霸权主义的拥护者,以大股东地位全力压制小股东。他摇身一变成走资派的典型人物,把聚少成多的公共资金转换成自己的私产。还有一个可恶的行为,他通过多年处心积虑的部署、用尽种种有欠民主的方式压制反对声音,在股东大会上为所欲为。

如果有人要审判他的为人是非功过,和他当年的进步学生角色相比较,就可以达到他彻底背叛当年理想的结论。

值得留意的为,颜清文今天的发迹并不是他白手成家、也非运用自己的资金达致成就的。搞商联控股让他成功找到跳板,再通过骑劫手法抢走原本属于华社大众的成果。

台湾的司法检察官林怡君提控陈水扁时,引用宋太祖的《戒石铭》说的好:

尔俸尔禄
民膏民脂
下民易虐
上天难欺

颜清文也一样!

下回预告:
(五)顏清文騎劫了舆论枪手

老股東 说...

顏清文騎劫舆论枪手
路人


发表于: 星期日 09, Aug 2009 3:37 pm 标题: (五)顏清文騎劫舆论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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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顏清文騎劫舆论枪手

老股東

顏清文在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两个投资机构中,做了许多不清不楚、损人利己的缺德勾当,所以他怕秘密泄露出去,非常在意搞舆论,免得民意失控丢失全部江山。

大概在2007年年中,死对头陈凯希开始发难公开商联控股的种种,顏清文处于挨打地步,舆论形势对他很不妙。他为了扭转乾坤,亲自操刀反击,用公家的钱登了几个平面媒体广告。全部都是自己口述,秘书一字不漏的纪录誊清,再交到报馆发表。

媒体战双方隔空交火,还不至于一面倒,主要原因为许多人对商联控股风波一知半解。不过在网络舆论上,署名“冷月孤星”(疑为力撑陈凯希的一位媒体工作者)在网上展开炮轰,比陈凯希说的更完全。颜清文不懂电脑,在这方面可说是束手无策,靠别人(尤其陈思源大律师)转告他,令他恨得心痒难当。

起初,颜清文下令商联控股的职员组织网络兵团,不过难为这些拼凑上阵的打工一族,风波内情复杂度远超过他们的理解能力,来来去去只懂发表“陈凯希骗人”、“颜清文被冤枉”的空泛表面意见,令到颜清文也不好意思。这个网络文宣上的盲点,颜清文要等到2008年年中,通过其媒体友人和陈律师穿针引线,才找到几个比较像样的受薪文笔枪手代劳。

能够写与商联风波有关的文稿,必须具备专门常识,尤其控股证券经济之类的专业东西,符合条件的不多,媒体界大概也不超过五个人有这种资格。颜清文重金礼聘名单中,首发者谢清发,这个柯嘉逊见了会摇头叹息的人物,曾经在肮脏的政海中洗礼多年,为人为事可想而知。另外一个叫黄士春,翻译工作者,对金钱的观念很深切,就是十年前的旧债也会一辈子难忘。

非常意外,酝酿多时的新纪元风波中,为董总主席叶新田 博士(请念三次)开闸放水的御用职业文棍当中,也是相同的花旦梨园子弟操戈。职业文棍虽然神通广大,但是在商联控股风波方面,要维护当权派等于是解一道千古之谜,难度按理说比得上登陆火星那样茫无头绪。

顏清文要他们说尽好话辩驳陈凯希的证据,该如何下手呢?

这个就如你抢了人家的东西(商联和帝沙控股的股份),偏偏贼赃在你手上(名下股权清楚说明),整个过程恰好被电眼摄录下(股票交易有官方纪录证据),如何为你辩护、洗脱罪名还清白?

这个笑话延续到谢清发和黄士春等人,看在钱的份上只能硬着头皮干辩士说客的任务,他们专门写一些阴阳怪气的离题东西,比方说陈凯希在搞阴谋、周之简专业不属专业、海鸥控股也有问题等等。后来商联会加入战团,在沙巴土地主权纠纷上向颜清文另辟战线 ,那些网络小丑又得兼顾谩骂钟廷森和林玉唐等,撰文内容总之就是与商联控股被提起的动机有关,讲到里面多种不规则不正常交易情况,网络小丑自惭形秽不敢多谈,只是尽可能拼凑出大量垃圾作品交差拿钱了事。

顏清文騎劫舆论枪手,花了不少代价,得到的回报不成比率,弄到最后他也投降放弃不可能任务。这个时候,他的法律保护伞终于发挥作用,封口令让平面媒体噤声不敢提商联控股详情,于是靠投下大量金钱(也是小股东的血汗投资)总算扳回一城。

不过,在网络上,他没法子要全面消声的,除非他有本事买下所有网站或部落格。

在大马国土,最想在所有电脑设立“绿霸”壁垒过滤“有害”网页的,我看,除了怕输政客群,就是前华社闻人颜清文了!

下回预告:
(六)顏清文騎劫了踢场流氓

老股東 说...

老股東

顏清文和刮刮樂

顏清文搞商聯控股和帝沙,運用的根本就是刮刮樂的伎倆,比較如下:

刮刮樂:刮一刮,多麽好。
顏清文:投投資,沒煩惱。

刮刮樂:刮后付費買單可以中大獎如名車、名貴禮物等。
顏清文:參股投資可以發展民族企業、扶助民族經濟和落實六大民族任務。

刮刮樂:看中人們貪婪和愛佔小便宜人性弱點。
顏清文:洞察華人恐慌經濟沒落的弱點。

刮刮樂:用廉價貨冒充高檔品騙取顧客信任。
顏清文:用小股東投資資金周轉和相互控制子公司,製造表面賺錢印象。

刮刮樂:辯稱他沒有騙人,貨物可是有價值的。
顏清文:辯稱他沒有騙人,每年都有發股息(微薄)。

刮刮樂:公司結構複雜,遍佈全國各地大城小鎮都有分行。
顏清文:商聯控股屬下有多個子公司,賺錢的油棕業分出去成立上市控股公司(帝沙),方便投機倒把。

刮刮樂:公司組織有上下綫之分,各司其職連成一線。
顏清文:籠統五個人組成六人幫,買賣股票互通聲息低進高沽,落實有財大家發。

刮刮樂:欺騙手段揭發后走法律漏洞逃之夭夭。
顏清文:真相大白還裝懵懂忘記當初承諾,對異議者也採取法律行動如封口禁令或誹謗起訴。

刮刮樂:多人不察上當撈取可觀利潤。
顏清文:公司無論虧損一樣領取可觀董事費,還是自己批給自己。

刮刮樂:聲稱受騙者心甘情願奉上錢財,你情我願,退錢甭想。
顏清文:聲稱投資自有虧損風險,不服者可以出售(賤價)股票。

刮刮樂:公司高層坐大車住洋樓心安理得。
顏清文:活得非常寫意沒有内疚感,還有餘錢擴展個人在中國的生意。

刮刮樂:挑戰消費人告他上庭,請得起名牌律師。
顏清文:有本事就來告,強悍律師團隨時恭候。

刮刮樂:理念為,那裏有人做虧本生意,願者上鈎天公地道,不能怨天尤人。
顏清文:最後吐出真話,民族企業根本就是騙人的説辭,你們相信的人活該虧損和血本無歸!

顏清文,這個曾是華社老大代表人物,現在分量還算老大,就是刮刮樂欺騙手法的開山鼻祖。

老股東 说...

老股東
路人


发表于: 星期日 16, Aug 2009 2:42 pm 标题: 顏清文騎劫了踢场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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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顏清文騎劫了踢场流氓

上回,我们说到顏清文饥不择食,为了保卫强取豪夺得来的财富,不惜騎劫舆论枪手为他漂白。那边厢,颜清文重金撒下法庭禁口令,结果报章媒体噤若寒蝉不敢张扬他的丑闻。可是虚拟网络上无疆界无管制,投下再多的金钱又怎能够扭转是非黑白?

踢场,或俗称“踢馆”行为,向来属于武打电影关键情节,现实中怎么有人在华社风波中生搬硬套呢?

其实,董总主席叶新田才是始作俑者,顏清文只不过跟风依样画葫芦。

为何动用到踢场流氓?在新纪元风波中,每次柯嘉逊到哪里开汇报会,踢场流氓就会到场闹事,无故指责他为二毛子和种种不是,试图在主讲人或出席者群众中制造混乱形象,使到汇报会表面上失败,甚至有流产的可能;与此同时,也让在场者感受到“你们正被监视”的无形心理压力。

霹雳兴X社前任社长岑X铭,还有颜清文的首席律师陈x源,就是职业踢场流氓林X铧的主指人。

柯嘉逊公开指责林X铧这个职业流氓,后者暴跳如雷说要聘请律师起诉诽谤,声称获得董总提供现场录影证据,这种言论不小心抖出正牌律师(姓陈的前政治人物)在为他撑腰。

颜清文需要林X铧的特别服务,主要因为他在商联控股风波中,讲情讲理都不如人,只有搏命行使下三烂的奸计进行破坏阴谋,而他自己匿名的躲在背后期待林X铧建功。

殊不知,林X铧的老板人人皆知,看到他的脸孔就知道他吃谁家的饭!颜清文竟然天真到这种地步!

2008年初商联控股捍卫小股东权益筹委会,林X铧不请自来在场后大吵大闹,提些莫名其妙只有他懂的题外话,举个例子,他骂陈凯希为“莱特”,不具资格提出商联控股课题,结果被赶出场,像个笨蛋吃一鼻子灰。

如此一来,人家对他反感,对他的幕后老板和代表的利益单位更加憎恶。

顏清文要利用这些华社“边缘人”来对付异议者,加上盛传他曾在与商联会的多次协商会议上爆粗口,社会人士认识他的,对这个人只能摇头叹息,尽管他过去属于华社的一位知名人物。

若是在商联控股风波可以“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那么很容易办,设立一个独立稽查委员会,提出全面报告和检讨是非功过。对于属于公共控股企业的商联控股,这种要求很合理,要办到难度不高。

顏清文偏偏选择林X铧这类小人“踢场出头”,也许是走投无路的下下策!改变不了身败名裂和晚节不保的命运!

下回预告:
(七)顏清文騎劫了网络媒体

老股东 说...

顏清文騎劫网络媒体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四 20, Aug 2009 5:24 pm 标题: (七)顏清文騎劫了网络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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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文騎劫了网络媒体
 

老股东

上回,我们知道顏清文走投无路时候,利用陈律师指挥、行事鬼鬼祟祟踢场流氓闹事,试图在混乱场面中博取脱身。但为何又指他騎劫网络媒体、令商联控股风波火种只能在平面媒体上燃烧?

当然,担忧网络上传播不利颜清文的消息,并不是怕中国的小妾知道,而是另有苦衷的。

颜清文在中国拥有巨大的商业利益,包括四川成都的私人学院、上海的地产公司、还有称为五杰集团的建筑公司等等,有时未免需要信贷评级,有时当地政府要评审关注他身为“爱国侨领”的真实身份和公信力,因此他个人的信誉极为重要,尽管在本国因为商联控股事件早已声名狼藉。

他和同谋在商联控股干的争议事,绝对不能让大马以外的国人(尤其中国)知悉,否则他如何混下去?大马华人上过他的当,都学乖了。中国地广人多资源丰富,正是发挥类似商联控股监守自盗花招的温床,颜清文又怎么不知道?他连晚年后路都安排好了!

如何实行网络媒体的封锁行动?让国外人士无从得悉商联控股发生何事?尤其中文网络媒体读者更须蒙在鼓里?拿到法庭的禁口令,有办法让平面媒体不敢出声。但在网络缥缈世界中,又如何达到这个难度目标呢?

刚巧,颜清文的首席代表律师就是诡计多端的陈思源,这个姓陈的又跟《独立在线》的老板饶仁毅商业关系密切。于是《独立在线》便接到封口令,全程不得报道商联控股,就是颜清文的说辞也不必跟进,深怕介绍课题背景时把他的臭底已一抖出,那就把情况弄得糟糕。

没有新闻报道,那么“读者来函”或是评论文章若对颜清文指指点点,更加不必理会投篮即可!

顏清文騎劫了獨立在綫,也连带骑劫了另个具有影响力的《当今大马》,这两家网络媒体的记者和评论人根本就互通声气,一个不写大家都很讲义气的同时罢写,闭口不提商联控股风波,避免顏清文感到难堪!

獨立在綫变成孤立在綫,当今大马摇身成为挡禁大馬,顏清文和他的同伙当然乐不可支!这样子,就顏清文来说,等于是帮上很大的忙,至少他在中国社会,还不像是干过貪贜枉法的知名人物!

所以各位读者,不要以为网络媒体很有舆论第四权的代表力量,遇到大是大非的课题,还是如泄气皮球,作了新闻道德的逃兵!

商联控股风波,一个极好的网络照妖镜!

下回预告:(第27届商联帝沙股东大会内幕)
(八)顏清文騎劫了商联帝沙

周芝简 说...

当陈凯希先生提到4名丹斯里(張泗清、楊忠禮、童玉錦及李深靜)在7月受邀協助調解,參與調解商聯控股風波时,我有事已经先走了,所以不知道有4位丹斯里拔刀相助。

不过,我感到很可惜,当事人应该借此机会和平解决平息商聯控股風波才对。

正如陳凱希先生所言,隨著這次調解告吹,商聯會和商聯控股的風波將進入另一輪“苦鬥”。

这又何苦呢?何必呢?难道真的要等到要去的那最后一刻才醒悟?最后,只有得不偿失!

可惜呀!

老股东 说...

(八)顏清文騎劫帝沙股东大会秘密


发表于: 星期二 25, Aug 2009 4:38 pm 标题: (八)顏清文騎劫帝沙股东大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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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顏清文騎劫帝沙股东大会秘密

老股东

8月18日帝沙控股股东大会,揭示几个小股东应该知道的重大秘密,全部与商联控股风波有关:

1.商联控股朝向清盘之路。
2.顏清文有意逃之夭夭。
3.帝沙控股私营化可期。
4.风波封口令已经失效。
5.令人不安的事态演变。

逐一解读如下:
1.商联控股朝向清盘之路。
帝沙控股比母公司商联控股执行股东大会,已属史无前例的壮举。这提示,加上母公司已经没有任何具体商业活动、董事会议内容秘而不宣、股价滑落至每股一元五角等等,有迹象显示清盘部署正在进行中。酝酿中的商联控股918股东大,会或会提出这个概念,有可能针对这个目的成立研究报告小组,让小股东做好心理准备迎接大终结这一天的到来。
启动控股公司自动清盘程序,除了股东大会75%票数核准,还必须符合三大条件:没有负债、没有欠税务和获得法院批准,所有过程需要一段时日。这样的最后手段,完全符合顏清文等众人帮期望脱身事外的本意。

2. 顏清文有意逃之夭夭。
帝沙股东大会上,商联控股风波当事人顏清文,亲口承认已经辞去商联控股实权顾问一职,请注意是“已经”不是“将要”。这意味着,他将不会出席918商联控股股东大会。到时,小股东若有任何疑问,只能眼巴巴看着半桶水的顏清文终身伙伴缪进新(商联控股董事主席)一味傻笑,关键问题问了也等于白问没有答案,而风波还是蔓延下去一年复一年,一直到小股东投降被逼接受苛刻清盘条件为止。

3.帝沙控股私营化可期 。
帝沙提高分期付款业务(也就是有牌阿窿)盈利贡献比例,并不是为股东著想赚更多钱。真正隐藏目的为打开方便之门,为负责这门业务的张盛辉光明正大的踏入董事局。
张盛辉在今年4月30日受委执行董事,年方38岁,身份为帝沙超级个人大股东(兼董事经理)张福财的公子。张福财(直接和间接)拥有帝沙23.4%股权,和另外一个联盟大股东杨耀才(直接和间接股权9.25%)合起来,就手持32.65%帝沙股权,离开全面献议收购的33%只一线之差,随时可以启用私营化终极目标。
目前,商联控股的具体活动情况欠透明,其拥有的帝沙29.59%股权并没有认真的受妥善管理,相信小股东的利益也被置诸脑后,清盘后以现金回退的成分很高,如果成真的话商联控股从此成为历史名词。
2008年,商联控股董事局满怀壮志,以为可以通过特大通过“资本回退和削减”议案,后来因为官司诉讼令董事局自动撤回此建议。虽然这样,我们有理由怀疑,商联控股董事(和帝沙控股董事都是同一伙人),并未放弃自我摧毁商联控股的目的,转而保有会生金蛋的帝沙控股。
帝沙私营化未来必会落实,尤其一系列官司解决之后,董事部唯亲是用(例如张盛辉入局)属于其中一个征兆。

4.封口令已经失效。
顏清文等利益集团,去年杪成功申请临时庭令,禁止陈凯希等人提出商联控股相关课题。根据最新高庭判决,这道封口禁令已经无效。可是,顏清文等人却故意继续漠视小股东的知情权,例如过去一年来,商联控股的企业活动全无声息,就是顏清文卸下实权顾问职位,也没有做出任何交代。可以肯定,其企业公信力和对小股东的负责任精神无比沉沦,执意自我封锁成为言论孤岛主人,与舆论界全面隔离,背后一定存有隐藏议程。

5.令人不安的事态演变。
帝沙控股股东大会全程使用英文,使到受中文教育的小股东对内容一知半解。此外大会也动用例如流氓林X铧一类的人物站场,故意制造出紧张气氛,有意令风波进一步升级。
小股东监督机构(MSWG)代表炮轰帝沙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德钦)立场不独立,因为他竟然在问答时间表示对张盛辉和林敬真等处理分期付款业务有信心,理由为他(胡氏)早已熟悉这些人,这点受到小股东监督机构的专业质疑。我们感到担忧,帝沙控股董事部(即使是名为独立董事者也欠独立)在商联风波的阴影笼罩下,存在互相包庇容忍某些滥权行为的举止,使到企业监管沦为空谈或已经失败。

下回预告:
(九)顏清文騎劫商联控股旧事重温。

老股东 说...

商联控股风波重温旧事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五 28, Aug 2009 6:04 pm 标题: (九)商联控股风波最新诉讼重温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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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商联控股风波最新诉讼重温旧事。

老股东

商联控股风波最新诉讼,8月28日聆审此案。

无论法庭作出何种判决,今天开始列出起诉书的封面资料,接下来分章优先登载起诉书的关键内容:四大申诉的来龙去脉,最后才到其他详细情况。

申诉之一:Initio不寻常的财务转移。
申诉之二:16-12-2001至 8-3-2007,股权从42.8%稀释至29.27%,商联控股可疑交易抛出帝沙股权。
申诉之三:1-3-2007内线消息-关于16-3-2007帝沙股东可从每15帝沙普通股获得派发1股库存股。
申诉之四:裙带转移/内幕交易-帝沙控股抛售商联股票,予帝沙董事控制的多间公司。

一直到商联控股股东大会,老股东会在《新咖啡店论坛》 不定期贴文,揭露重重内幕。

起诉书的内容,算是对商联控股风波全面概括和总结,因此关心此风波者应该详读。

译本不加入个人观点,若翻译有出入以英文本为准。


起诉书
吉隆坡高等法庭(商业组)
起诉书系号: D-26-39-2009,诉状入禀日期:6月22日。

引述1965年公司法令181条款

引述1980年高等法庭条规第88条款

关于商联帝沙种植企业 (公司注册号码: 78983-V)
之间

起诉人:
1.苏珠或又名苏爱珠
2.陈水仙



答辩方:
1.商联帝沙
2.丹斯里颜清文
3.张福财
4.杨耀才博士
5.林敬真
6.拿督李俊
7.胡德欽
8.缪进新
9.黄顺泉
10.颜与颜控股有限公司
11.ELK-Amity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2.商联控股

英文本:

PETITION
IN THE HIGH COURT OF MALAYA AT KUALA LUMPUR
(COMMERCIAL DIVISION) PETITION NO: D-26-39-2009
In the matter of Section 181 of the Companies Act, 1965
And
In the matter of Order 88 of the Rules of the High Court 1980
And
In the matter of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COMPANY NO: 78983-V)
BETWEEN

1.SOH CHOO @ SOH Al CHOO
2.TAN CHWEE SIN ...PETITIONERS

AND
1.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COMPANY NO:78983-V)
2. TAN SRI NGAN CHING WEN(NRIC NO: 320828-08-5669)
3. TEOH HOCK CHAI @ TEW HOCK CHAI(NRIC NO: 450603-10-5265 )
4. DR YEONG CHEONG THYE @ YEONG YUE CHAI(NRIC NO: 430608-08-5621)
5. LIM KENG CHIN(NRIC NO: 440911-08-5543)
6. DATO' LEE CHOON @ LEE CHUN(NRIC NO: 350824-01-5177)
7. OH TEIK KHIM(NRIC NO: 540924-08-5735)
8. MEW JIN SENG(NRIC NO: 401104-11-5735)
9. NG SIEK CHUAN@NG SOON LAI(NRIC NO: 540621-08-6239)
10. NGAN & NGAN HOLDINGS SDN BHD(COMPANY NO:'17343-V)
11. ELK-AMITY CAPITAL SDN BHD(COMPANY NO: 293087-P)
12. UNICO-HOLDINGS BHD (COMPANY NO. 70785-V) ...RESPONDENTS



下回预告:
(九)申诉之一:Initio不寻常的财务转移。

老股东 说...

比翁诗杰更贪婪腐化的颜清文等

马华的翁总涉嫌“干捞”千万政治捐献金,内情还不甚了了。如果这属实,比起商联风波数亿资金被强取豪夺的例子相比,真如小巫见大巫。

颜清文,用前雪华堂华社和现任顾问身份作为幌子,在商联控股风波上欺骗所有的小股东。他的合作伙伴张福财,也在同善医院管理层财政的光环下,展开商联控股子公司帝沙的私有化邪恶行动。

张福财,出身为有牌阿窿业(合法信贷),黑白两道吃得开。他与颜清文等人合作无间,架空商联控股的赚钱企业,让商联帝沙成为几个人共有的私人产业。

颜清文、张福财、杨耀才博士和缪进新,都知道自己老了,不能永远控制帝沙控股和永远享受董事利益,而商联控股可有可无随时可以收档。所以,他们决心引入第一班新血壮大帝沙,不过都是皇亲国戚,张福财把自己的儿子带入帝沙董事部,就是家族化的第一步。

五亿元筹组的公共企业商联控股和帝沙,将来会不会改名:颜、张、杨和缪私人公司?不会很难说,也不会有意外。

如果有人撰写大马社团控股发展史,记得把这非常重要且充满屈辱的一页载入,让子孙后代引以为戒,不要轻信以发展民族企业为名的招股筹资计划,

记得,不好再上当了。

老股东 说...

(九)Initio不寻常的财务转移。

老股东编


注:下文提及的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分别为丹斯里颜清文、张福财、杨耀才博士和缪进新。


申诉之一-Initio 有限公司 ("Initio")不寻常的财务转移

29. Initio为一家成立于25-7-1984的私人有限公司,缴足资本RM2.00。

30. 第三答辩人(张福财)为其中一个初期董事。

31. Initio 把缴足资本股提高至 RM 6,000,000.00(30.3.2000),后来进一步上升到RM15,000,000.00 (30.3.2001)。 当帝沙控股正式在大马股票交易所上市,Initio 重资注入帝沙控股。

32. 尽管财务状况健全,Initio 在9.7.2002自愿清盘。清盘时候:-

32.1 其董事局成员中有张福财和杨耀才博士,分别为第三和第四答辩人。

32.2 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连同一位丹斯理拿督林源德("LGT") ,拥有Initio 公司的78% 股权,和

32.3 Initio 持有 8.15% 的帝沙公司股权。

33. 自愿清盘之后, Initio 公司股票对换帝沙公司股票,比例为1股Initio对0.75帝沙股。Initio自愿清盘后净影响为,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连同林源德提高他们共同拥有的帝沙公司股权。明显事实为:-

33.1 Initio 自愿清盘前的 28.6.2002,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加上林源德和拿督陈法盛("THS") ,共同拥有14.48%的帝沙股票;和

33.2 当 20.6.2003,即 Initio自愿清盘之后,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加上林源德和陈法盛,共同拥有27.74%的帝沙股票。


英文诉状:

page 12

1st Grievance- Irregular financial transactions - Initio Sdn Bhd ("Initio")

29. Initio was incorporated as a private limited company on 25-7-1984 with a paid up capital of RM2.00.

30. The 3rd Respondent was one of its original directors.

31. Initio increased its paid-up share capital to RM 6,000,000.00 as at 30.3.2000 and subsequently to RM 15,000,000.00 as at 30.3.2001. Upon the Company being listed on Bursa Malaysia, Initio began investing heavily in the Company.

32. Despite its healthy financial position, Initio was voluntarily wound-up on 9.7.2002. At the time of its winding -up:-

page13

32.1 Its board of Directors comprised of inter alia the Teoh Hock Chai and Dr Yeong Cheong Thye, the 3rd and 4th Respondents;

32.2 The 2nd,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together with one Tan Sri Dato' Lim Guan Teik ("LGT") held 78% of the equity in Initio and

32.3 Initio held 8.15% equity in the Company.

33. As a result of this voluntary winding-up exercise, Initio shares were exchanged for the Company's shares at a ratio of 1 Initio Share for 0.75 the Company share. The nett effect of the voluntary winding-up of Initio was that the 2nd,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with LGT increased their collective shareholding in the Company. This is apparent from the fact
that:-

33.1 As at 28.6.2002., i.e. prior to the voluntary winding-up of Initio, the 2nd,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LGT and Dato' Tan Huat Sheng ("THS") collectively held 14.48% equity in the Company; and

33.2 As at 20.6.2003, i.e. subsequent to the voluntary winding-up of Initio, the 2nd,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LGT and Dato' Tan Huat Sheng ("THS") collectively held 27.74% equity in the Company.


下回预告:
(九)申诉之二:商联控股可疑交易,股权从42.8%稀释至29.27%。

老股东 说...

(九)申诉之二:商联控股可疑交易,股权从42.8%稀释至29.27%

老股东

注:下文提及的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分别为丹斯里颜清文、张福财、杨耀才博士和缪进新。


申诉之二 - 从16-12-2001 至 8-3-2007期间,商联控股售出帝沙股予可疑收购者,导致股权从 42.8% 滑跌至 29.27%。

34. 这些压迫者,非常不尊重照顾全体起诉人的社会契约, 但他们无权和缺乏坚强理由,造成第三者即商联控股丧失帝沙控股支配股东的地位。
他们这样做,清楚的理由为完成他们的阴谋,即通过对他们有利的条件和情况,积聚大量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股权,但这样也等于压迫少数帝沙股东,以及压迫延伸和牵连到全体商联控股股东,这显而易见的在他们的崇尚方案中准备就绪,这项方案题为:“资本回退-商联控股股东换取帝沙股票”。

35. 当21.7.2000,帝沙控股成功在大马交易所挂牌上市,商联控股拥有帝沙股权42.8%。

36. 从 6.12.2001 至 8.3.2007期间,答辩人秘密促成商联控股系统化的抛售帝沙股票,导致其股权下跌至现有的 256,000,000股,代表大约29.27%帝沙股权,然而商联控股保持成为单一最大的帝沙股东。

37. 相同的时期,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提高他们共有的帝沙股权至现有的28.85%,这样他们脱颖而出成为帝沙控股的大股东。

38. 一同探讨,清楚显示答辩人在商联控股、Initio公司和帝沙控股中的企业交易,带来下述的结果:

38.1 当21.7.2000商联控股拥有帝沙股权42.8%,此数据骤降至现有的29.27%;和

38.2 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提高他们的帝沙股权至现有的28.85%,因此他们双双在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内,坐拥大量和潜在支配性的股权。

39. 第二到第九答辩人,控制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两个董事部。

39.1 第二、三、四和第八答辩人、林源德、陈法盛和其他董事,占了商联控股董事局的多数;和

39.2 第二答辩人,联同第三至第九答辩人,占了帝沙控股董事局的多数。

英文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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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d Grievance - UHB's sale of the Company's shares from 16-12-2001 to 8-3-2007 such as to reduce its stake from 42.8% to 29.27%, to suspect purchasers

34.The oppressors can very well disregard the social contract for all the Petitioners may care, but they have no right and valid reason to cause a 3rd party UHB to lose its status as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of the Company.
They did this for the obvious reason of facilitating their conspiracy to amass UHB shares and shares in the Company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favourable to themselves but oppressive to the minority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and by extension and necessary implication oppressive to all the shareholders of UHB, all in readiness for their apparent noble
scheme of "Return investment to the shareholders of UHB by way of exchange for the Company shares".

35. Subsequent to the Company being listed on Bursa Malaysia, UHB held 42.8% equity in the Company as at 21.7.2000.

36. Between 6.12.2001 and 8.3.2007, the Respondents, by stealth, caused UHB to systematically dispose of its shares in the Company, bringing its total shareholding to the current 256,000,000 shares, representing
approximately 29.27% equity in the Company. UHB nonetheless remains the single largest shareholder in the Company.

page15

37.During the same period, the 2nd,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increased their collective equity in the Company to the current 28.85%, thereby making them substantial shareholders in the Company.

38. When viewed cumulatively, it is apparent that Corporate Dealings of the Respondents in respect of UHB, Initio and the Company achieved the following result:

38.1 UHB's equity in the Company has been reduced from 42.8% as at 21.7.2000 to the current 29.27%; and

38.2 The 2nd,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increased their equity in the Company to the current 28.85%thereby giving the said Respondents substantial and potential controlling equity, both in UHB and in the Company.

39. The 2nd to 9th Respondents control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both UHB and the Company.

39.1 The 2nd,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LGT and THS and the other directors comprise the majority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UHB; and

page16

39.2 The 2nd Respondent (save as for the period as set out in paragraph 5 herein) together with the 3rd to the 9!h Respondents comprise the majority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下回预告:
(九)申诉之三:1-3-2007内线情报-关于16-3-2007帝沙股东可从每15帝沙普通股获得派发1股库存股。

老股东 说...

(十二)申诉之三:1-3-2007内线情报-关于16-3-2007帝沙股东可从每15帝沙普通股获得派发1股库存股。

老股东编


申诉之三 - 1-3-2007内线情报-关于16-3-2007帝沙股东可从每15帝沙普通股获得派发1股库存股

40. 作为他们部分秘密的企业交易,陈法盛在 21.12.2006,向商联控股董事局建议:

40.1 商联控股所拥有的97%帝沙股权派发给商联控股股东;和

40.2 剩余的 3% 帝沙股权,或数目等于 7,520.000股, 将交给董事局自行处理。

41. 尽管商联控股一些成员提出抗议,商联控股董事局议决成立五位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专题探讨有关建议。特别委员会成员有第三和第八答辩人、联同林源德和陈法盛。

42. 这个特别委员会,毫无意外的于1.3.2007,向召开的商联控股董事会议提出建议,把商联控股的7,520,000 帝沙股权脱手。这项脱手建议未说明原因。

43. 在当时实质时间,第二 (颜清文)、第三、第四和第八答辩人,身为帝沙控股董事,事前知晓或本来收到内情,即帝沙将在两星期后也就是16.3.2007做出宣布:每15帝沙普通股获得派发1股库存股(“库存股派发”)。

44. 尽管如此,商联控股的 7,520,000 帝沙股票在 7.3.2007 和 8.3.2007易手,股量分别为 2,893,200股和 4,626,800股,起诉人将佐证帝沙股权一天内进行不寻常数量的交易的实况。起诉人在此时,无法道明谁是该批7,520,000股票的收购者。

45. 无论如何,起诉人可以说明,在15.2.2007 和1.3.2007时或之间,也就是正值7,520,000股脱售之际, ELK Amity Resource Sdn Bhd,一间由第四和第五答辩人(杨耀才和林敬真)持有的公司,在市场上售出 23,000,000帝沙股票。结果在 26.3.2007 和 29.3.2007期间,第四答辩人控制的另一间公司 ELK Group Sdn Bhd,却在市场上买下 4,000,000 帝沙股票。

46. 起诉人将证明,商联控股脱售 7,520,000帝沙股票,其时间、态度和匆忙情况,引导出不可反驳的结论:

46.1 ELK Amity Resource Sdn Bhd 在15.2.2007 和1.3.2007期间卖出 23,000,000 帝沙股,用意在于拉低帝沙股票的市场价格;和

46.2 根据这点,商联控股的 7,520,000 帝沙股票在7.3.2007 和 8.3.2007 期间以低价脱售,也导致购买者不必付出高价。

47. 起诉人将证明,商联控股抛售 7,520,000 帝沙股票,清楚的建立在一项情报上,即第二、三、四和第八起诉人利用他们身为帝沙董事的委托方便,通过库存股派发计划共谋和为私人目的服务,而非诚实地为商联控股的整体利益办事。

48. 根据这点,起诉人将证明,这些答辩人处理公司业务和接受委托任务时,犯下渎职行为。这些行为对起诉人形成压迫、欠尊重、不公平歧视和存有偏见的情况。

老股东 说...

英文诉状:

3rd Grievance - Insider information acquired on 1-3-2007 that on 16-3-2007 that 1 Treasury share would be distributed to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for every 15 ordinary Company's shares

40. As part of their stealthy Corporate Dealing, THS, on 21.12.2006, proposed to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UHB that:

40.1 97% of UHB's equity in the Company be distributed to the shareholders of UHB: and

40.2 the balance 3% equity in the Company, amounting to 7,520.000 shares, be dealt with at the Boards' discretion.

41. Despite protest from some of the members of UHB, the board of UHB resolved to set-up a Special Committee of 5 directors, to study the proposal. The 3rd and 8th Respondents together with LGT and THS were appointed as members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42. The Special Committee, not surprisingly, proposed at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eeting on 1.3.2007 that UHB's 7,520,000 shares in the

page 17

Company be disposed of. No reasons were given for this proposed disposal.

43. At that material time, the 2n3 (save as for the period as set out in paragraph 5 herein), 3rd, 4tn and 8th Respondents, as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knew or ought to have known that the Company would be making a declaration only 2 weeks later, i.e. on 16.3.2007, regarding the distribution on 1 Treasury share for every 15 existing ordinary share in the
Company ("Treasury Share Distribution").

44. Notwithstanding that, UHB's 7,520,000 shares in the Company was disposed of on 7.3.2007 and 8.3.2007 in quantities of 2,893,200 and 4,626,800 shares each, which your Petitioners will contend, constitute an unusual volume of the Company's shares to be transacted in a day. Your
Petitioners are unable to state, at this point in time, who the purchasers of the 7,520,000 shares were.

45. Your Petitioners are however able to state that between 15.2.2007 and 1.3.2007, that is immediately preceding the disposal of the 7,520,000 shares, ELK Amity Resource Sdn Bhd, company owned by the 4th and 5th Respondents, had sold 23,000,000 shares of the Company in the market
and subsequently, between 26.3.2007 and 29.3.2007, ELK Group Sdn Bhd, another company controlled by the 4th Respondents, purchased 4,000,000 of the Company shares from the market.

page 18

46. Your Petitioners will contend that the timing, manner and the haste in which UHB's 7,520,000 shares in the Company were disposed of lead to the irresistible inference that:

46.1 the sale by ELK Amity Resource Sdn Bhd of 23,000,000 of the Company's shares between 15.2.2007 and 1.3.2007 was designed to bring down the market price of the Company's shares: and

46.2 accordingly, UHB's 7,520,000 shares were sold at a lower price on 7.3.2007 and 8.3.2007 and consequently, were purchased at a lower price.

47. Your Petitioners will contend that the disposal of UHB's 7,520,000 shares, which was clearly based on information that the 2nd (save as for the period as set out in paragraph 5 herein), 3rd, 4th and 8th Respondents had obtained in their fiduciary capacity as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was done to serve the collateral and private purpose of the Respondents to benefit from the Treasury Share Distribution and not done bona fide in the best interest of UHB as a whole.

48. Accordingly, your Petitioners will contend that the Respondents acted in breach of their fiduciary duties and conducted the affairs of the Company

page 19

in a manner that was oppressive, in disregard of or unfairly discriminatory against of otherwise prejudicial to your Petitioners.



下回预告:
(十三)申诉之四:裙带转移/内幕交易-帝沙控股抛售商联股票,予帝沙董事控制的多间公司。

老股东 说...

(十三)申诉之四:裙带转移/内幕交易-帝沙控股抛售商联股票予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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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之四 裙带转移/内幕交易

(十三)申诉之四:裙带转移/内幕交易-帝沙控股抛售商联股票,予帝沙董事控制的多间公司。

老股东编

申诉之四 - 裙带转移/内幕交易-帝沙控股抛售商联股票,予帝沙董事控制的多间公司。

49. 帝沙控股通过子公司 ELK-Desa Marketing Sdn Bhd (前称 Panglima Vista Sdn Bhd) ("Panglima") 在市场上花费RM15.3百万,买下 9,450,114 股的商联控股股票。

50. 起诉人声明,第二至第八答辩人公然滥用权力,违反诚实操守和/或违抗身为帝沙董事的职责,或处理帝沙事务时候立场偏颇和/或触犯法律:-

50.1 于 4.6.2002,Panglima 在市场上以RM15.3百万(每股约 RM1.60)买下 9,450,114 商联控股股票 (占9.45% 股权) 。一项于公司注册局的调查揭露,卖家为从56表格廿大股东名单摘录出来的四个单位。这四个单位拥有相同的地址,也与第二答辩人丹斯理颜清文的雷同,即坐落 No. 9, Jalan Teruntong, Damansara Heights, 50490 Kuala Lumpur。

这四个单位为:-
(i)Tan Siew Ken;
(ii)Ngan Teng Han;
(iii)Ngan Teng Chee;
(iv)Ngan Teng Ye.

50.2 于31.3.2005, 帝沙董事局低估上述RM5.214 百万股票的价值。起诉人指控,由于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董事属于相同一批人,出现不公平损害利益的情形。第二、第三、第四和第八答辩人熟悉商联控股全盘生意计划,也知晓带来盈利的中国上海发展工程存在;

50.3 于或大约在 19.10.2005,Panglima 转移其商联控股股票予两间关联公司 (帝沙控股通过全权控制的子公司ELK-Desa Resources Sdn. Bhd拥有100% 股权利益):-

(a)8,934,114股转让给 ELK-Desa Development Sdn Bhd ("Desa Development");

(b)1,020,000 股转让给 ELK-Desa Capital Sdn Bhd ("Desa Capital").

50.4 于或大约在 30.5.2006, Desa Development 抛售 4,954,114 股商联股票,每股 RM1.10,予第十一答辩方 (ELK-Amity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0.5 于或大约在 15.9.2006, Desa Development 脱手3,980,000股和Desa Capital 卖掉 1,020,000股, 总计5,000,000 股,每股RM1.10的商联控股股票,买家为第十答辩方 (颜与颜控股有限公司);

50.6 起诉人再三辩证:-

50.6.1 第十答辩方为一家公司,其董事和股东与第二答辩人(颜清文) 有关联;

50.6.2 第十一答辩方 (ELK-Amity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也是一家公司,最终由第三(张福财) 、第四(杨耀才博士 ) 和第五(林敬真) 答辩人所控制;

(i)第三和第五答辩人曾经和现在都是第十一答辩方的董事;

(ii) 第三答辩人(张福财)通过其有份参股的ELK Group Sdn. Bhd,对第十一答辩方享有间接股东利益;

(iii) 第四答辩人(杨耀才博士)通过其有份参股的Amity Corporation Sdn. Bhd,对第十一答辩方享有间接股东利益.

51. 起诉人声明,在任何实质时间内,帝沙控股、其子公司和联号公司,所有的事务都是由身为帝沙控股董事,身份为第二至第八答辩人者来控制和裁断。起诉人声明:-

51.1 上述答辩人身为帝沙董事,有权通过帝沙控股提名和委任本身的董事,作为董事局在帝沙控股内所有子公司和联号公司的企业代表。 ("UDP集团");

51.2 上述答辩人身为帝沙董事,有权通过帝沙控股,控制UDP集团所有子公司和联号公司的管理层面;

51.3 第三、第四和第五答辩人占了下列公司董事局的多数董事席位:-

(i)ELK-Desa Resources Sdn. Bhd.;
(ii)Desa Development;
(iii)Desa Capital;

51.4 第三和第五答辨认,占了Panglima公司董事局的多数董事席位。

52. 起诉人声明,基于一项事实,即通过股权公司Desa Development 与 Desa Capital,吸购上述帝沙控股的9,450,114 股商联控股股票,全程与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答辩人有关,这项售股行动可被判断为内线交易。

53. 起诉人声明,答辩人在上述内线交易行动中,并没有获得商联帝沙众股东的批准。

53.1 起诉人声明,答辩人在上述内线交易行动中,并没有向股票交易所、和/或有关当局公布资讯。

53.2 更进一步和/或其他选择,起诉人再三证明,帝沙控股脱手商联控股股票予第十和第十一答辩方,并没有商业和/或财政因素考量,实际上当时帝沙控股现金流转能力强稳。

53.3 此外,当时实质时期,第二答辩人(颜清文) 职位为帝沙控股顾问,联同身份为帝沙控股和商联控股董事的第三和第四答辩人,因为内线交易而触犯法律,他们拥有相关和实质、以及可能影响商联控股股票价格的保密情报:-

(i) 上述答辩人涉及通过相关和保密的实质情报,购买属于商联帝沙的商联控股股票。结果为已经或正在制造一个谋取暴利的状况,其做法为透过内线情报交易股票,这种敏感内线情报若果公开,将影响股票价格波动;

(ii) 第二、第三和第四答辩人掌握商联控股的未来财政业绩资料,如此从帝沙控股子公司买下商联控股股票之后, 当商联控股派发股息和每股净有形资产价值上升时,他们就大饱私囊。商联控股每股净有形资产,从向帝沙控股子公司购买时的价值RM1.10,飙升至RM1.51。

54. 归根结底,帝沙控股股息和资产增值方面,全部损失钱财多达 RM RM5,907,767,详情如下;

重大损失估计 - 假设帝沙控股在9.10.2008 未脱手其商联控股的投资

商联控股派发年终股息每股 5%
RM358,348*(2007年度)
RM363,325**(2008年度)
RM721,673(共计)

商联控股派发中期股息每股15%
RM1,104,907***(2008年度)
RM1,104,907(共计)

帝沙种植控股公司账目评估的有效资本增值
RM4,081,187****(2008年度)
RM4,081,187(共计)

三笔损失统计(上面三项共计总和)
RM358,348(2007年度)
RM5,549,419(2008年度)
RM5,907,767(全体总计)

计算索引:
*(RM3,600,000/100,000,000) x 9,954,114
**(RM3,650,000/100,000,000) x 9,954,114 "
***(RM11,100,000/100,000,000) x 9,954,114
****(RM1.51-RM1.10) x 9,954,114

54.1 根据这点,帝沙控股的股东失去商联控股派发的2007和2008年度股息,总计 RM1,826,580;同时包括股票带来的有效资本增值总计 RM4,081,187。

54.2 所以,可做出估计,卖出股票之后,帝沙控股蒙受的财政损失总计RM5,907,767。

54.3 第十一答辩方(ELK-Amity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行动,获得一笔RM2,936,160的直接利益。

54.4 第十答辩方(颜与颜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行动,获得一笔RM2,971,607的直接利益。

55. 起诉人关注,她们受到误导、牺牲、忽略和压迫,这建立在下列的理由:-

55.1 压迫者通过慎重、欺骗、偏颇、违法的手法,积聚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的股权。他们享有优惠条件和情况,把起诉人和其他无意限购 50,000 至 1 ,000,000股商联控股股票(实际如此)的股东排除在外,于是当股票交换方案落实时,他们(起诉人和小股东)获得更少的帝沙股票;和/或

55.2 起诉人在帝沙控股库存股派发时候,事前没有受到通知;和/或

55.3 第一到第四项申诉,加上事前制定" 资本回退-向商联控股股东换取帝沙控股股票"方案,惠及方面有第二至第十一答辩方,和/或他们的员工、代理人、推荐者,但是排除和压迫帝沙控股的少数股东和起诉人;

55.4 第四项提出的申诉, 构成违规财务转移情况,和/或为第二、第三、第四、第十和第十一答辩方,和/或他们的员工、代理人、推荐者,带来秘密收益,但是排除和压迫帝沙控股的少数股东和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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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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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kopitiam.com/forum/viewtopic.php?p=48049#4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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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东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六 12, Sep 2009 3:33 pm 标题: (十四)申诉有理,向法庭要求接管商联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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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申诉有理,向法庭要求接管商联帝沙。

第一到第四申诉说完之后,已经可以清楚看到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从道义到法律方面都出现违法和犯罪行为。

主谋颜清文、张福财、杨耀才、缪进新、林敬真、李俊、胡德欽、黄锡全等人,应该负起全部责任。

下面是基于这点,向法庭提出要求,接管和收回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

时间所限无暇翻译,只附上原文。

英文诉状:

(G) APPOINTMENT OF RECEIVER AND MANAGER

56. A Receiver and Manager ought to be appointed for the Company for the following purposes:-

56.1 to reveal the oppression and disregard already suffered by the minority shareholders ( with no shares in UHB);

page 28

56.2 to reveal the oppression and disregard already suffered by the minority shareholders ( with shares in UHB );

56.3 to unravel and undo all the unlawful and/or oppressive transaction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recovering and tracing of all assets of the Company and shares in UHB belonging to the Company from the 2nd to 11th Respondents, inclusive;

56.4 to prevent further dissipation of the assets of the Company.

57. By reason of the matters aforesaid, the Petitioners aver that the 2nd to the 11th Respondents together with their families, or nominees or nominee companies being the majority shareholders and/or directors purportedly acting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 have oppressed, disregarded the Petitioners' interest, discriminated and committed acts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 that are prejudicial to the Petitioners and which are still continuing at the time of filing the Petition.

58. Based on the facts as stated in the abovementioned grievances, there is an incontrovertible breakdown in mutual trust and confidence and undeniable case of oppression and/or disregard by the majority shareholders of the minority shareholder's interests to justify the appointment of a Receiver and Manager.

page 29

59. Unless and until this Honourable Court intervenes in the affairs of the Company and grants the relief which is sought for in the Petition, the 2nd to the 11th Respondents will continue to oppress, disregard the Petitioners' interest, discriminate and commit acts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 that are prejudicial to the Petitioners.

下回预告:
(十五)法庭真实文件的其他资料。

老股东 说...

老股东和通告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六 12, Sep 2009 3:44 pm 标题: (十五)法庭真实文件的其他资料。


(十五)法庭真实文件的其他资料。


通告:

老股东身患顽疾留待就医,不死的话就会在此继续,以商联风波业余专家身份贴文(若死也会带备文件向阎罗王告状)。

有关商联控股风波颜清文种种,暂告一段落。

谢谢大家长期支持,再见!期望后会有期!



英文诉状:

(IV) RELIEF

60. Your Petitioners therefore humbly pray as follows:-

60.1 that HENG Jl KENG (NRIC No.: 471010-01-5435) [Approval No. 578/05/08 (J/PH)] and MICHAEL JOSEPH MONTEIRO (NRIC No.:390207-10-5405) [Approval No. 828/07/08 (J/PH)] be and are hereby appointed as the joint and several Receivers and Managers of the 1st Respondent;

60.1.1 the Receivers and Managers appointed herein be given
all the powers of a liquidator as provided under the
Companies Act 1965 and Companies (Winding-Dp)
Rules 1972 and/or all relevant laws and statutes;

60.1.2 The remuneration of the Receivers and Managers or
shall be on a time-cost basis or as provided under the

page 30

Companies Act, 1965 and be paid out of the assets of the 1s! Respondent;

60.2 An Order for restitution and repayment of all monies, benefit and advantage received by any of the Respondents in breach of any laws to be assessed and repaid forthwith by the said respondent(s) to the 1st Respondent;

60.3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8% per annum from the date of this Petition till the date of realization;

60.4 That the costs of this application and proceedings be paid to the Petitioners by the 2nd to the 11th Respondents;

60.5 The parties be given liberty to apply to the Court for consequential orders; and

Any further and/or other order that this Honourable Court may consider appropriate.

2 2 JUN 2009
Dated this day of June, 2009


Solicitor for the Petitioners

continue

老股东 说...

page 31

INDORSEMENT

This Petition having being presented to the Court on the day of June 2009 is ordered that this Petition shall be heard at the High Court of Kuala Lumpur on the 2009 at 9.00a.m.


Senior Assistant Registrar
High Court of Malaya
Kuala Lumpur

To:

1 .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COMPANY NO:78983-V )
TINGKAT 8, MENARA BGI
PLAZA BERJAYA
12, JALAN IMBI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AND/OR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COMPANY NO:78983-V )
SG. KRETAM, KRETAM LACALITY
KM 70, JALAN JEROCO
DISTRICT OF KINABATANGAN
SABAH

2. TAN SRI NGAN CHING WEN
(NRIC NO: 320828-08-5669)
NO. 9, JALAN TERUNTONG
DAMANSARA HEIGHTS
5049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page 32

3. TEOH HOCK CHAI @ TEW HOCK CHAI
(NRIC NO: 450603-10-5265)
NO. 82, JALAN SS 2/24
473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DARUL EHSAN

4. DR YEONG CHEONG THYE @ YEONG YUE CHAI
(NRIC NO: 430608-08-5621)
NO. 21, LORONG KOTA RAJA
TAMAN BUKIT SEPUTEH
5800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5. LIM KENG CHIN
(NRIC NO: 440911-08-5543)
NO. 44, JALAN SS 20/4
DAMANSARA UTAMA
474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6. DATO' LEE CHOON @ LEE CHUN
(NRIC NO: 350824-01-5177)
NO. 47, JALAN YAZID AHMAD
70200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

7. OH TEIK KHIM
(NRIC NO: 540924-08-5735)
NO. 22, JALAN ATHINAHAPAN SATU
TAMAN TUN DR. ISMAIL
6000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8. MEW JIN SENG
(NRIC NO: 401104-11-5735)
NO. 41, JALAN 20/2
463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DARUL EHSAN

9. NG SIEK CHUAN@NG SOON LAI
(NRIC NO: 540621-08-6239)
NO. 20, JALAN SETIAMURNI 6
DAMANSARA HEIGHTS
5049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page 33

10. NGAN & NGAN HOLDINGS SON BHD
(COMPANY NO:17343-V)
15B, MEDAN KIDD
KINTA MANSION 30200 IPOH PERAK

AND/OR

NGAN & NGAN HOLDINGS SON BHD
(COMPANY NO:17343-V)
10th FLOOR, WISMA CENTRAL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11. ELK-AMITY CAPITAL SDN BHD
(COMPANY NO: 293087-P)
15-17, JALAN BRUNEI UTARA
OFF JALAN PUDU
5510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12. UNICO-HOLDINGS BHD
(COMPANY NO. 70785-V)
TINGKAT8, MENARA BGI
PLAZA BERJAYA
12, JALAN IMBI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This PETITION is filed by Messrs. Dennis Nik & Wong, solicitors for the
Petitioners whose address for service is at No. 68-1, Jalan Telawi, Bangsar Baru,
59100 Kuala Lumpur.
Tel:03-2284 7188 Fax:03-2284 7088

[Ref: L071609TKH(UNICO)-GL(RY)]

下回预告(贴文内容和放发时间有待确定):
(十六)商联控股风波大骗局和人性贪婪-无语问苍天。


the end, good by!

周芝简会计师 说...

通告:

老股东身患顽疾留待就医,不死的话就会在此继续,以商联风波业余专家身份贴文(若死也会带备文件向阎罗王告状)。

有关商联控股风波颜清文种种,暂告一段落。

谢谢大家长期支持,再见!期望后会有期!


老股东,

你的通告到底是真是假?你突然的放出这般的通告,让大家都为你担心。

如果真的病了就好好的休息一阵子。今天早上见到陈凯希先生的样子有点累,我也劝他尽力而为对得起良心就足够了。

我们这两年多不停的工作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小股东的利益,为了讨一个公道,为了寻求一个透明的交待。

我绝对愿意在大众面前公开的与商联控股董事部对话讨论有关课题,证明是不是只有一个董事部所提出来的解决方案而已,证明董事们的方案是最佳的方案,然后,让股东和董事们光明正大高举双手赞成该方案!

老股东,你不能够有事,要不然,天无眼啊!

过客 说...

过客‧商联控股的变化与契机
2009-09-13 18:05

商联控股股东大会將於9月18日召开。2007年以林源德及顏清文为首的董事会所提出的资金削减和资金回退(简称双资)议案因备受爭议,而遭捍卫商联控股股东权益委员会,以及中华工商联合会(简称商联会)坚决表態反对,双资议案遭涷结。接著商联控股董事与商联会决裂,林源德等人遭商联会起诉。

事隔一年,商联控股在这一年中所產生的几个变化是值得重视的。

第一、是董事部的阵容。自上届林源德不参选,而由繆进新出任董事经理后,董事部成员从原先的16人缩减成7人;

第二、商联控股子公司商联帝沙的油棕园价值暴涨90%至7亿令吉左右。

第3、与商联控股掛勾的五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西安所投资的中马国际商城,还未正式动工,但土地价值节节高升,前途不可限量,商联控股亦可分得一杯羹。

这三种变化隱藏著让商联控股起死回生的契机,如果能加以掌握,或许能让商联控股枯木逢春,展现新气象。

去年商联控股所提出的双资议案没有正式通过,商联会的態度与影响力不可漠视。

但商联会不能仅仅停留在阻止或调停的消极角色,而是应该进一步鼓励年轻、富干劲的企业界新秀参选成为商联控股的董事。让这批新人在没有歷史包袱下,面向阳光,专业手法及情义兼容並蓄,全情经营商联控股的事业,不仅照顾两万多名小股东的利益,也能恢復商联会的信誉及华社的信心。

本月18日的股东大会,有多少小股东会出席?小股东的热诚是否在一年后的今天减退了?

小股东是否仍关心自己的利益?这些都是关乎股东大会的出席率问题。

没有小股东的授权,年轻企业家纵有万般热诚,也不能有所作为。

有鑑於此,小股东应踊跃出席,掌握契机,举手支持以把新秀推举入董事局。

根据公司年报,商联帝沙种植有限公司油棕园经过重新估价后,价值暴涨超过90%,达7亿3740万8076令吉。这显示油棕业前途一片光明。

虽然商联控股仅佔商联帝沙的29%,但商联控股將隨著商联帝沙的重新估价而水涨船高。近几年来,油棕种植成了回酬最高的投资,上市的油棕种植公司股票成了热门股。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棕油已成为世界植物油出口中的第一大类產品。由於棕油的工业用途巨大,中国鼓励马来西亚棕油加工企业在华投资设厂,同时也鼓励中国商家与大马商家合作投资棕油加工业。

商联帝沙是只金鹅,商联控股只要不杀鹅取卵,变卖股权,其价值必能与日俱增。

以顏清文为首的五杰国际投资公司(简称五杰)在西安曲江斥资1亿令吉,以建立西安曲江中马国际商城有限公司。

这座中马国际商城將建设具有浓郁马来西亚风情的的文化商场、大型商贸场等,五杰所动用的第一笔资金与商联控股有千丝万缕的关係。

如果商联控股可以厘清它在五杰的“法定”地位,並爭取到其应得的利益,那等於壮大了商联控股的实力,对其上市有绝佳的条件。

总括而言,商联控股虽在去年发生一连串的风波,但却在各方的关注与监督下產生了正面影响。

双资议案及时遏止,其利多於弊。

曙光在望,小股东更应积极善用自己的权利,团结一致,在即將来临的股东大会將商联控股推向康庄大道。

星洲日报/言路‧作者:过客‧2009.09.13

公司秘书从事者 说...

[quote]商聯控股有盈餘 董事低調打官司
东方日报 蔡青翰报导
(吉隆坡14日訊)商聯控股有限公司經過2年風波,今年集團稅後盈利取得1859萬令吉,若健康穩定發展相信能為2萬2222名股東帶來更大收益。

商聯控股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依靠其公司聯號商聯帝沙種植有限公司,該公司的原棕油業和分期付款業務為商聯控股帶來1673萬令吉的稅後盈利。

他們曾在去年派出4.5%股息給股東,董事會也準備在今年股東大會上建議通過派發第一次及末期股息8%,股息淨額總數為600萬令吉。

來自該公司的消息對本報說,商聯控股繳足資本為1億令吉,目前銀行存款有3128萬6600令吉,盈利也不錯,很多股東還是對公司有信心,因此公司仍有2萬2000餘名股東。

面對著捍衛商聯控股小股東權益行動委員會負責人陳凱希連續2年在股東大會上連珠質問,董事會已做好準備,強調一切以股東利益為主。
股東表決雙資議案

消息表示,董事會將按公司章程和1965年公司法令行事,而股東大會也將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

針對可能引起爭議的第7項議程,消息表示由於去年有3名股東申請禁令,禁止公司召開特大討論「雙資議案」,因此董事會在聽取法律顧問的意見後,認為此案可能會耗上很長時間,因此決定取消「雙資議案」,但最後還是需交由股東表決。

「董事會需要給股東一個交待,若在股東大會上他們支持撤銷,那麼我們就不執行,若股東反對撤銷,那麼我們就需要按照股東意願,落實資本回退建議。」

商聯控股公司本週五的股東大會第7項議程是尋求股東表決取消在2007年9月28日,以81票對38票舉手贊成授權董事會執行的「雙資議案」,但陳凱希日前曾召開記者會,認為928所通過的雙資議案遵照1965年公司法令,因為它並非一條特別議案。
董事穩定局勢為主

不過,董事會的解釋是,2007年的議決案是授權公司執行「雙資議案」,要落實此議案還需獲得高庭、股票交易所及召開特大獲得75%的出席股東贊同才在可落實。

在面對外患(國內外局勢)及內憂(股東質問)下,董事會如今一切以穩定局勢為主,希望減少各方矛盾,同時也選擇低調處理目前的官司困擾。[/quote]


对商联控股董事部向报界发表的说法评论如下:

1。同意,一切以股东利益为主,尤其占了总率80%的两万多个人股东的利益为前提!

2。既然从蒂沙的收益相等于公司的90%利润,董事部应该向股东们表态,我们应不应该“消灭”掉在蒂沙的投资?可是,两年多了,董事部只是在没有任何书面专业报告下坚持他们唯一的方案 - 消除掉灾子公司的投资。

3。既然董事部向报界发表(前顾问也发表过)同一授权公司执行“双资议案”需要超过75%股东赞同才可落实,当然,也应该同意当天28/9/2007股东大会以68%表决并没有通过“双资议案”,那么,又何来需要撤消授权呢?

4。商联控股从来没有在任何股东大会提呈过“授权给董事执行双资议案”,为什么18/9/2009股东大会会有第7项“撤消授权”议程???

4(A)11/10/2007商联控股在报上的声明也写着“建议股东授权公司执行资本削减及资本回退”,而不是授权董事会!

4(B) 18/9/2009股东大会议程也清楚地点名28/9/2007的“授权”议案,但是,字眼却被改为“授权董事会”!董事部有这个权力吗?

商联客 说...

上面东方日报的报道后,可以说,活在颜清文影子下的缪进新等人,并没有放弃他们的歪念头,还在作垂死挣扎!

报警是最后唯一途径!

南大后人 说...

顏清文和缪进新

南大人之耻!

小股东 说...

商聯控股大會爭執 股東喊投董事不信任

(吉隆坡9月18日东方訊)商聯控股小股東不滿董事會將商聯控股捍衛委員會提出的9項議案交由高庭來決定是否被接納進入提案,而在股東大會發飆群起哄,更提出「投董事會不信任票」。


商聯控股有限公司今日舉辦第27屆常年股東大會,董事會以由於9項議案已交入高庭,不適合在大會上討論為由,而拒絕回答小股東針對這個課題的任何問題。

提出投董事會不信任票

然而,他們屢次拒絕回答問題,導致小股東們不滿,其中一名小股東更是即興在場提出投董事會不信任票的臨時動議。另一名小股東更是建議讓董事會成員總辭以示負責。

王昌富拒正面回答

由於董事會主席繆進新一再強調經過咨詢公司律師後,才決定把這個議案帶進法庭,導致出席大會的公司律師成為在場股東們的箭靶,被嚴厲批評。

另一方面,股東許慶琦要求公司秘書王昌富根據公司章程講解股東們應如何提呈議案,唯後者卻一再拒絕給予正面回答。

無論如何,小股東的起哄動作並沒有帶來任何結果。繆進新表示,小股東們的相關討論並沒有被列入今日的大會議程內。

第7議案臨時取消

另一方面,備受爭議的大會第7議案也因為小股東們的反對而臨時被取消,股東們在這個大會上不會針對這個議案作出表決。

根據2009年常年報告中第7議案是針對資本回退建議的授權是如此闡述:「在2007年9月28日授權給董事會,以便進行及向有關當局針對資本回退建議提出申請,把商聯控股有限公司擁有在商聯帝沙種植有限公司的2億5600萬股,每股25仙的普通股回退給商聯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東,根據商聯控股有限公司每1000股換取商聯帝沙種植有限公司2560股。這項授權僅此取消。」

注:原本的提案是:授權公司而不是授權給董事會。。主席说是印刷之错,其他董事会不会感到有一点点的羞耻呢?公司秘书和公司律师有时什么看法?到底是谁的错?

颜家不幸 说...

顏清文为国际商业欺骗案重犯!

小股東 说...

一個商聯控股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六 26, Sep 2009 8:49 pm 标题: 傀儡繆進新虛擬答覆商聯控股小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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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繆進新答覆商聯控股小股東,針對中國西安曲江中馬國際商城投資項目。

(繁體版)

代答即顏清文的傀儡繆進新替代答覆,此為網絡虛擬版,但預料現實中的答案也同出一轍。

關於籌委會針對中國西安曲江中馬國際商城投資項目提出4項問題,繆進新代答:

1. 當時這個計劃所需的5000萬人民幣保證金是由商聯控股支付的,為何到頭來它只占股20%?

繆進新代答:
20%股份已經要謝天謝地,這是顏公格外開恩才賞賜的,所以全體商聯股東要“飲水思源”。況且我們還有一位名叫“思源”的全權代表律師,大家不得無理取閙干擾董事的發財大計。

2. 在這筆保證金當中,五傑國際集團到底出了多少錢,為何它可以占股55%,比商聯控股的股份還大一倍有余?

繆進新代答:
五傑國際集團一分錢也不必出,全部都是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的資金。沒有這等好康頭,你想請得動務實忙碌的顏公大人四處奔波嗎?代價貴了一點但物有所值,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股東應該慶幸,難得顏公出面出力,不然發展計劃落實絕對是天方夜譚!

3. 這個西安中馬商城計劃原本是獻議給商聯控股發展的計劃,還是交由五傑國際集團主導,請董事部詳細說明?

繆進新代答:
此乃超級笨蛋問題,西安中馬商城計劃由五傑國際集團一手主導,商聯控股只是借出名字,當然還提供全部周轉基金和保證金,不然顏公當初何需要消耗時日辛苦策劃篡位、拿下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董事部方便工作蓋印章?考慮到五傑國際集團只屬一小撮人控制,不像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還有幾千幾万個小股東,改天要分家程序也比較容易,“富”肯定可以過三代。

4. 2007年丹斯里顏清文是代表商聯控股去洽談這項計劃,隨團者還包括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的另7名要員。當時顏清文是這兩家公司的顧問,他此行是以馬中經貿總商會“創辦人”自居,(其實他是前會長,當時擔任顧問);隨行者包括當時商聯控股的董事主席丹斯里林源德、執行董事陳發盛、董事楊耀才。如今,五傑集團成為西安計劃德主導公司,而顏清文、林源德及楊耀才卻是這個集團的主要股東,當中是否有產生利益衝突呢?

繆進新代答:
顏公都不是第一次騎劫華團稱號了,有啥奇怪?利益衝突產生?真唐突的發問!根據商業法令,顏公和一伙志同道合者(就是林源德、陳發盛和楊耀才,繆進新我當然也有甜頭,不便揭密,而且股東也沒必要知道),身爲商聯控股和商聯帝沙的最大股東,所以也全權擁有這兩家企業,要怎樣就怎樣。因此,加上顏與顏控股屬下的五傑集團,根本就是一個家人一個干概念(ONE NGAN CONCEPT),你們吹乜?
不高興就去報案入稟法庭,我們被告和告人都有專長,並且準備一大筆法律基金。偷偷告訴你們良心話,這些法律基金還是商聯股東身上拿來暫時借用的,耗費多少都不感心痛,哈哈!

繆進新代補充:
商聯控股小股東,你們還有問題要問嗎?還是甭問了,反正我扮白癡也不會回答問了也是白勞,一切都交顏公處理,他又長期在中國數算人民幣不囘來了,千萬別來煩我繆某人。有不滿的,認命吧!可能是前世你們欠下的今生償還。

明年股東大會再見!祝各位長壽無疆!少動肝火!少發白日夢!

小股东 说...

颜清文祸延神州

颜清文为何不受邀于中国国庆观礼?

去年汶川521大地震之后,颜清文拉队到中驻马大使馆表演公开秀,展示一张价值人民币一百万的现银支票(实际上没有过账),还口头上答应以五杰集团的名义,捐献(自己包办建筑工程)四间震灾区的希望小学。

到今天为止,捐献口头诺言并未完全兑现(只有一间侨爱小学落实),活跃于中国商坛的颜清文没有交代因由,而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也因为这样蒙上不白之冤。这种利用慈善公益犯下的欺骗罪行,不受中国人民所欢迎,所以他这等黑名单人物,并不在今年隆重的展示国力60周年国庆观礼嘉宾之列。

颜清文得罪中国官方,因此他盗用商联控股和帝沙控股在中国展开的投资项目,很可能会出现重大变化,请商联控股小股东密切留意。

商联控股风波,本地战火持续燃烧,蔓延到中国西安曲江中马国际商业城计划,只差短时间来证明而已。

小股东 说...

骗子颜清文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三 30, Sep 2009 2:29 pm 标题: 颜清文没有履行赈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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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清文为何没在80名华团代表的名单内?以他在中国的投资风头和宣传攻势,绝无可能遗漏!

外交人员的消息证实,颜清文因为没有履行对汶川地震的赈灾承诺,结果被列入不受欢迎黑名单内。至于会不会面对刑事诈骗起诉,日后自有分晓。

颜清文联一个泱泱大国都敢开除空头支票,对商联控股、帝沙控股小股东和其他投资合作伙伴的忠诚程度,可想而知。

中国报网络新闻

中國60週年國慶
大馬80代表受邀赴會
(北京29日訊)配合中國60年國慶,海外僑胞受邀參與其盛,包括大馬約80名華團代表。
他們是在本月28日飛抵北京,10月2日回國,行程重點將落在1日國慶當天。他們也將在明日,被安排參觀國家體育館鳥巢和國家游泳中心水立方。

參觀中國成就展

一行人今早從各酒店出發,首先參觀新中國成立60週年成就展,較后在釣魚台國賓館,出席中央涉僑單位主辦的慶祝中國成立60週年招待會。

眾海外僑胞受到中國國務院僑辦主任李海峰接待。

80名代表來自大馬全國各華團,包括甫于週日中選華總會長的丹斯里方天興,其余華團領袖尚有華總永久名譽會長丹斯里吳德芳、卸任華總會長華總會長丹斯里林玉唐、董總主席葉新田博士、教總主席郭全強、馬中經貿總商會會長拿督楊天培、馬來西亞華商經貿總會會長拿督洪來喜、雪隆中山同鄉會會長拿督斯里古潤金、大馬河婆聯合總會會長拿督黃漢良、世界福州十邑同鄉會會長拿督劉賢威及世華媒體集團執行主席丹斯里拿督張曉卿爵士等等。

小股东 说...

顏清文沽名釣譽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二 29, Sep 2009 5:04 pm 标题: 商聯控股牛鬼蛇神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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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文沽名釣譽

顏清文、林源德和楊耀才等商聯控股牛鬼蛇神,他們承諾捐獻200萬人民幣(約92萬令吉),以協助在四川災區重建5所小學。到今天成爲尚未兌現的空談,只有唯一一所稱爲僑愛小學的落實,其他的不見蹤影,有干撈刑事詐騙之嫌。

顏清文等在商聯控股風波中,監守自盜欺騙所有的商聯和帝沙小股東。如今他意猶未盡,通過他身為大股東的五傑國際投資公司,把中國震災人民和中國政府玩弄于股掌上。

小心有報應,顏清文等的中國資產(盜用商聯控股資金、信貸評級和名義),將會因爲他的胡作非爲,最後一無所有打囘原形。


新聞囘憶:

五傑集團92萬獻熱心 大馬商家重建5小學
東方日報網絡新聞
2008年5月22日
 
(吉隆坡21日訊)馬來西亞著名企業家丹斯里顏清文、丹斯里林源德、楊耀才博士、拿督黃漢良、宋兆棠與周裕民等慷慨解囊,承諾將捐獻200萬人民幣(約92萬令吉),以協助在四川災區重建5所小學。

他們透過香港五傑國際投資公司今日聯合致函給中國駐馬來西亞特命全權大使程永華和中國四川省僑辦主任,承諾災后將選擇3至5適當的鄉鎮,重建5所可容納200至300人的學校。

他們表示, 待災區恢復正常后,將與四川僑辦一起鑒定建校地點,並透過成都房地產公司的工程部,與當地鄉鎮教育局配合,盡速重建符合中國抗震標準的教學大樓。

該集團在成都子公司成達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的員工,也為善不落人后,自動自發的聯合購買了10噸白米來賑濟災民。

雲南投資教育項目

五傑國際投資公司在成都涉及龐大房地產開發計劃,投資房地產並沒受到8級嚴重地震的影響。五傑集團這些年來,在四川和雲南省捐建了不少的教學樓,單在四川便捐建了5所希望小學。

除了在成都房地產投資之外,該集團還在西部涉及其他投資項目,其中包括在雲南昆明市投資教育項目。

部落壳 说...

今天10月6日,高庭有颜清文的民事案过堂。

讲是民事案,对颜清文的指控等于为刑事犯罪!

云南普洱茶 说...

骗子老千颜清文又逍遥多一个月!

Type : Announcement
Subject : Petition and Summons for Directions served on Unico-Desa Plantations Berhad
- Kuala Lumpur High Court (Commercial Division)
Suit No. D-26-39-2009



Contents : Reference is made to the Company’s announcements dated 8 July 2009, 10 July 2009, 22 July 2009 and 28 August 2009 in respect of the above matter.

The Court has fixed the Summons for Directions and the application by the 7th Respondent to strike out the Petition for mention on 2 November 2009.

This announcement is dated 6 October 2009.

四川儿歌 说...

四川新儿歌
三轮车,跑得快,上面坐只大熊猫,还有颜侨领
一个胖,一个瘦,胖的吃竹节,瘦的创五杰
何五劫?贪腐、投机、倒把、地震、洪涝
造小学,豆腐渣,害人命,到处借,不用还,有得赚
你说奇怪不奇怪?
要五间,给两所,其他让你慢慢等
不奇怪,骗了商联发大财,四川修炼好世界
颜清文,变脸行
学扮大熊猫,做五杰,捞过界,大小解,就了结

千颜清文 说...

千颜清文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二 27, Oct 2009 3:25 pm 标题: 狡猾的狐狸颜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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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当局(警方商业组、证卷委员会、反贪委员会)都在找他录口供,他都托说在中国很忙,暂时不回来。听说还弄了虚假医药证书随时用到,学足林玉唐和许金德。

这种方法只是阻止调查顺利进行,并非可以永久逃罪,就等一下子吧。谢清发和黄士春,皇帝不急太监急,你们不耐烦了?

干了再干 说...

颜清文在中国中风?有人传说呢!

干你妈的 说...

颜清文老千
路人


发表于: 星期二 10, Nov 2009 8:40 pm 标题: 怎样证明颜清文是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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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到商联控股 03-21410166,接线员可能是不谙华语的印度或马来同胞,如果你说要找颜清文(mr yan),她是不会听懂的,因为颜清文的名字是干你妈的干(ngan),

但是如果你说:mr penipu(老千)!或是 the big lier!

她肯定给你接去正确的分线。有多神奇?试过就知。

干了再干 说...

颜清文不能中风?不然他的财产传给儿女,商联控股股东对颜家儿女一无所知,不懂是好蛋还是坏蛋!不知道能不能消化商联和蒂萨资产呢!

外交官 说...

http://i994.photobucket.com/albums/af69/LWQING/c2b1d5f5.jpg

新闻揭露:赈灾捐款不到位,大马商家有损国誉!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近日到访,在非正式场合,听到一些外交界人士提起一项确实新闻,令人感觉赈灾救急的热忱马上被浇下一盆冷水,有关受责难的人士应该检讨自己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

上面图片,于2008年5月22日所摄,影中人“移交”分为三张支票的捐款,予当时的中国驻马大使程永华。三张支票总数加起来达1百25万令吉(人民币折换约2百50万),款项的使用目的,正如支票上的注明“四川地震灾区捐款”一目了然,接受方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

问题是,一直到今天后的一年半载,中国大使馆并没有接到所谓的义款,引起种种误解和猜测。

根据与五杰集团有联系的说法,该企业(在中国牵涉建筑承包工程)把两百万人民币,转化成在中国四川建立五所希望小学的费用。迄今为止,据证实只落成两间,原因是因为要符合抗震高度要求,建筑成本已经用去超过两百万人民币云云。

了解内情者强调,在中国政职责问制度下,接收捐款(中国驻马大使馆)和接受物质学校(四川省地方当局)为互无关联的单位,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因此,捐款不到位,等于是为大使馆制造巨大麻烦,有关人士的诚信也大打折扣。(接受“捐款”的大使程永华已覆约返国)

与此同时,既然已经公开宣传和应允建造五所希望小学,应该讲到做到,不可典当企业承诺旨在宣传。若果没有经济能力,任何企业就不要空口说白话,或是干脆把愿意捐出的真金白银,交给赈灾救难的专业单位,这样做法才免除乘人之危或沽名钓誉之嫌。

消息说,大马商家这种行径(捐款不到位),在中国等同欺诈行骗行为。当日出示的模拟支票,已经清楚证明这是一笔现款移交。现场还隆重其事拍照证明整个过程,除了报纸曝光,中国大使馆特设的官方网页征信录(目前已无操作)公开展示,捐“款”事实绝对假不了。

当初怎么会在欠缺沟通的情况下,变成“捐助”学校硬体设备?而且还在大马宣布、翌年中国提单?其实,有心的话只需在中国地方宣布,助建希望小学就可以了,做公益具有诚意就不必扯及无辜的大使馆!

外交人员 说...

五x集团为国际老千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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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x集团为国际老千集团

罪名:欺骗和耍弄中国驻马大使馆。

五杰国际集团为何要捐款不到位,而用物质来取代呢?综合起来,有几个原因:

1. 五杰在去年5月作出捐献承诺的时候,根本没有这笔现钱在手。

2. 自己承包建筑工程,可以报大数,实际要花的或者节省一半。

3. 通过中国大使馆表明捐款,在中国又大事宣传建造希望小学,一石二鸟。

4. 工程从投标到落实自己包办,可以投机倒把照顾朋党。

5. 看准中国大使馆的弱点,蓄意耍弄大使馆官员。

可怜,颜清文一干人达到扬名沾光的目的。大使馆作为外交机构,没法通过报警备案、民事起诉索款或是向媒体公开此事,只好哑忍吞下这口怨气。

还要说明的是,五杰集团的资金,听说还是从商联控股借出或干脆当成自家钱来周转的。

干与干控股 说...

干与干控股
路人


发表于: 星期六 21, Nov 2009 1:09 pm 标题: 五杰国际投资集团是老千诈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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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杰国际投资集团是老千诈骗集团

颜清文不自觉地披露,在云南的投资活动,为他(颜清文)制造了云南办学的机缘。

颜清文是商业老千之首,五杰国际投资集团更是老千集团,用发展教育作为幌子,暗地里通过公益印章疏通的商业投资,大刮中国人民的血汗钱。

在马来西亚,颜清文成功利用这等招数,滥用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经济的金字招牌,吸纳多为华裔中下阶层的血汗投资,最后却变成一小撮人予取予求的金矿,成为他们私人周转和再投资牟利的工具。

雲南建100校的目标永远不会实现,颜清文会等到欺骗中国人民的大笔财富时候,就是最佳走人时机,他会留下满地蛆虫与臭气熏天让被耍弄的山区民众收拾残局。

这种公然欺骗行为,在马来西亚有记录可循。颜清文胆敢挑战法律威严和违背民族的寄托,又驾驭网络媒体掩盖他的种种恶行。中国人民对他的本性瞭解不多,正好帮助他在慈善光环下达到邪恶目的。

中国人民要重新站起来,小心资本主义借壳复辟的巨大破坏力量,尤其以五杰集团和颜清文为代表。

干了又干 说...

顏清文干涉霹雳州独中土地,小心给他吃了不留痕迹!

匿名 说...

企業流氓顏清文超越法律横跨宪法

Tuesday, December 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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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 Entry新聞報導─商聯風波帶上國會‧黃朱強指顏清文違法
光明日報‧2009.11.06

旺沙馬朱區國會議員黃朱強週四(11月5日)在國會下議院議會辯論環節中,將熙攘多年的商聯控股風波首次帶上國會。


(吉隆坡)旺沙馬朱區國會議員黃朱強週四(11月5日)在國會下議院議會辯論環節中,將熙攘多年的商聯控股風波首次帶上國會。他指責商聯控股前董事經理丹斯里顏清文涉及違反多項法令,包括失信罪名,因此要求財政部長拿督斯里納吉作出解釋,證券委員會將會採取甚麼行動,以捍衛小股東的利益。

他說,顏清文於2000年至2002年擔任商聯控股董事經理期間,未履行多項責任,違反1965年公司法令132(1)條文,即未盡責為商聯控股獲得最大權益。

他指顏清文未盡責履行責之余,更剝削小股東的權益。

“顏清文也被疑涉嫌利證券交易公司一些人提供的內幕消息牟利,違反2007年資金市場及服務法令。”

黃朱強在議會上提出實際例案支持其說法時說,顏清文通過商聯控股子公司上海胡姬花園地產,向商聯控股借貸1000萬人民幣(約馬幣500萬令吉),以作為商聯控股在西安一項發展投資計劃的抵押金。

“顏清文私自向控股公司借貸款項的作法已違反條例,涉嫌失信罪。”

他續說,這筆錢匯入顏清文在香港五傑集團戶頭後,至今無法追獲。顏清文、丹斯里林源德和楊耀才則是此集團主要股東。

指商聯控股成牟利工具

黃朱強在國會上指出,商聯控股是由華社人士集資成立,卻被顏清文和同黨張福財、楊耀才和林源德所利用,以自身的利益為重,此舉已背叛了華社。

“他們使用各種骯髒的商業手段,令商聯控股成為顏清文和同黨的私人公司,這種人是‘企業流氓’,必須被趕出企業界,以保護公眾免被這類人所欺騙。”

未見委員會採取行動

他說,據他所知,這些涉嫌欺騙和違法的行為,已經向證券委員會作出投報,但是,時至今日未見委員會採取任何行動。

“這是以民為先的政府嗎?我希望尊貴的首相兼財政部長給予解釋,證券委員會將向這些‘企業流氓’採取甚麼行動?”

他也呼吁執法單位,包括警方、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和大馬公司委員會,向這些“企業流氓”採取必要和即時的行動。

gun n gun 说...

Thursday, December 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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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 Entry特别消息 - 法庭判商联控股败诉, 9大提案可列议程


本部落格格主探悉,商聯控股於9月18日在所召開的股東大會,阻止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主席陳凱希等提出的9大提案並入稟法庭,吉隆坡高庭已作出判決,即商聯控股必須接受把九大提案列入股東大會討論事項,並付一萬令吉堂費。


图为法庭谕令文件












商聯控股主席繆進新在9月18日股東大會表示,一旦法庭有了明確指示,商聯控股將另擇日期繼續召開大會。

他在大會結束後對記者說,他們已經針對捍委會要求把9大提案納入股東大會議案的事項,入稟吉隆坡高庭,向法庭申請裁決是否必須接受或拒絕上述9個提案,因此,在法庭在裁決前,股東大會不能針對這些提案做出討論。(股東大會詳細報導請參閱本部落格於9月19日所轉載的新聞報道)

2009年9月10日,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捍委會)將9大提案聯同文件呈交給商聯控股的秘書處,但秘書處於9月16日才致函通知,告知董事會針對捍委會要求把9大提案納入股東大會議案的事項,入稟吉隆坡高庭,向法庭申請裁決是否必須接受或拒絕這9個提案。
捍委會所提呈的9個提案是:

1.大馬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遵守企管準則,商聯控股是公眾公司,擁有2萬2千名股東,應該遵守企管準則以維持公司透明度,保障股東權益。

2.要求委任會計顧問公司公開審查3項課題:a.商聯科技公司倒閉虧損1億3千萬令吉;b.商聯控股在商聯帝沙擁有股權從2000年到現在從42%削減至29%; c.中國投資溢價12億人民幣,董事會應向股東做出交代。

另外7項提案是推薦7名候選人進入董事會。

根據法庭文件,董事會是於2009年9月19日入稟法庭,將提呈提案的3名人士即1.李錫循、2.李錫慧及3.周芝簡列為答辯人。

高庭法官哈密蘇丹阿布峇卡審閱9項提案和雙方書面陳詞和答辯書,以及聆聽雙方律師口頭陳詞,宣判起訴人敗訴,並須負責1萬令吉堂費

gun n gun 说...

Thursday, December 31. 2009
Posted by Admin in 特别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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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 Entry特别消息 - 法庭判商联控股败诉, 9大提案可列议程


本部落格格主探悉,商聯控股於9月18日在所召開的股東大會,阻止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主席陳凱希等提出的9大提案並入稟法庭,吉隆坡高庭已作出判決,即商聯控股必須接受把九大提案列入股東大會討論事項,並付一萬令吉堂費。


图为法庭谕令文件












商聯控股主席繆進新在9月18日股東大會表示,一旦法庭有了明確指示,商聯控股將另擇日期繼續召開大會。

他在大會結束後對記者說,他們已經針對捍委會要求把9大提案納入股東大會議案的事項,入稟吉隆坡高庭,向法庭申請裁決是否必須接受或拒絕上述9個提案,因此,在法庭在裁決前,股東大會不能針對這些提案做出討論。(股東大會詳細報導請參閱本部落格於9月19日所轉載的新聞報道)

2009年9月10日,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捍委會)將9大提案聯同文件呈交給商聯控股的秘書處,但秘書處於9月16日才致函通知,告知董事會針對捍委會要求把9大提案納入股東大會議案的事項,入稟吉隆坡高庭,向法庭申請裁決是否必須接受或拒絕這9個提案。
捍委會所提呈的9個提案是:

1.大馬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遵守企管準則,商聯控股是公眾公司,擁有2萬2千名股東,應該遵守企管準則以維持公司透明度,保障股東權益。

2.要求委任會計顧問公司公開審查3項課題:a.商聯科技公司倒閉虧損1億3千萬令吉;b.商聯控股在商聯帝沙擁有股權從2000年到現在從42%削減至29%; c.中國投資溢價12億人民幣,董事會應向股東做出交代。

另外7項提案是推薦7名候選人進入董事會。

根據法庭文件,董事會是於2009年9月19日入稟法庭,將提呈提案的3名人士即1.李錫循、2.李錫慧及3.周芝簡列為答辯人。

高庭法官哈密蘇丹阿布峇卡審閱9項提案和雙方書面陳詞和答辯書,以及聆聽雙方律師口頭陳詞,宣判起訴人敗訴,並須負責1萬令吉堂費

匿名 说...

shi bai!!!

匿名 说...

shi bai!!!

匿名 说...

shi bai!!!